第2章 用我的方式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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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天起,我不再勉强自己好好学习。我放弃了和北木并肩而站的任何机会。因为我已经知道,我们早就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了,他身边的女孩应是如小锦那般的,或者是别的温柔秀美的女子,但无论如何,都绝不可能是我。
“南,你若能有小锦的一半乖巧,那所有人都可以心安许多。”这是北木的话,他说这些的时候,眼角有无可奈何的笑。
我习惯了他长时间的淡漠和偶然露出的笑意,我习惯了看他站在很高很高的地方,我习惯了以这个仰望的姿势去关注和凝视他。可是当我看到北木和小锦站在一起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其实我们是兄妹还是邻居,是青梅竹马还是指腹为婚,根本都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说法。在与我们擦肩而过的千万人里,上一秒陌生,也许下一秒就成为并肩的伙伴。
既然我已无可能如你所愿,何不就逆流而去。
我迅速而决绝地堕落下去,一夜间成为坏学生的典型。和班里的那些女生一样,我染了红棕色的头发,我打了七个耳洞,我的衣服上常常印着骷髅头,我的指间总有点燃的七星,我的随身物品变成打火机。
我突然发觉自己是很好看的。按朋友的话说,我的眼睛很迷人,我的身材很匀称,我的皮肤白皙柔软,还有,我的性格直爽,我的笑容甜美,我的思维活跃。
北木,原来我并非一无是处。
只有在你身边,我才那么渺小卑微,那么粗糙不堪。
我再也无法忍受被人拿来比较,南烟北木,如何如何。我甚至恨北木对这一切竟如此漠然无视,任凭别人将我说得如何糟糕,北木却还是北木,聪明优秀气质高贵的王子,而我这只丑小鸭,绝对不会有变成天鹅的一天。
那么,让我们就此殊途。
不再迎合旁人,不再隐忍伤害,不再介意流言。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找寻真正的快乐。
我有了许多许多朋友,也有许多许多男朋友。他们没有北木那么优秀,可是他们能让我无比快乐和骄傲。
他们让我在没有北木的世界里尽情发光。
我很久没有再和北木一起放学回家,因为我总是逃掉晚自习的课。朋友们在楼下等我,对我吹响亮的口哨,然后我们去喝酒,跳舞,或者帮人拉场子。
我每天都很晚回去,花很多的时间来看杂志和抽烟,挑选明天要穿的衣服,看看耳环和帽子是否搭配得当,项链的样式是不是本季最流行的,研究新款的zippo要怎样才能玩得出神入化,哪个品牌的眼影颜色漂亮……
所有人都对我的堕落毫无头绪,并且束手无策。
连我自己都有一种腾云驾雾日行千里的错觉,闭上眼睛,跟随自己的感觉,一直飞向陌生的天空。滑翔的快感如此强烈,我觉得自己变得很轻。快乐来得轻而易举。不必烦恼今天的作业和明天的考试,不必担心学生手册的签名和每个月的家长会。这样多好。
做个坏孩子,多好。
那一天学校提早放学,我站在校门口等男友A来接我放学。
A的名字叫阿开。我的男朋友太多,我常常会记不清楚他们的名字,索性就起个代号,ABCDE,这样多好记。
我嚼着口香糖,斜挎着书包,因为是在学校门口,我一直忍着没有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然后我看到北木正从门口出来,下意识地转过身,但还是被他看到。我皱了皱眉,注视着他直直向我走来,身后躲着一脸胆怯的小锦。
“南。”他唤了我的名字。
我故作轻松,更加用力地嚼着口香糖,一脸无所谓,“呵,是你啊,最近好吗?”
“南,你妈妈很伤心。”北木的眼神疼痛。
我突然有莫名的快感。从他眼睛里,我知道他在疼。我继续大力嚼着嘴里的薄荷口香糖问他:“那又怎样?”
“不怎样。”北木说,“南,跟我回家。”
“我凭什么要听你的。”我高高地仰起头,道:“你不是说对于你不喜欢的,你从来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吗?”
说出这句话后我愣了一下,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竟然对他小时候说的这句话如此耿耿于怀。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几乎要哭出来,原来将头高高扬起只是为了不让他看见眼眶里汹涌的泪,我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
北木,我面前的北木,如果你能用对小锦那样温柔的声音对我说:“南,我喜欢你。”如果你能伸出手牵住我,那么我会立刻抱住你哭,然后低下头乖乖跟你回家。
可是,可是面前的北木依旧面目冷峻。
在我就要失去勇气倒下去的时候,我听到A的摩托车停在我身边,他朝我喊:“烟,走不走?”
这时,北木看了我一眼,眼神掠过一丝不屑,说:“算了,我不管你了。”
——就在我刚想对A说“今天不去玩了”的时候,就在那句“我跟你回去”就要脱口而出的时候。
呵。
我突然就笑出声来,“北木,你早就应该不要管我。”然后我神情嚣张地转身跨上A的摩托车,吹一记响亮的口哨,扬长而去。
晚风微凉,已经是初冬了。
头发一次又一次被吹乱,像飞溅的花火一样,落入我的眼睛里,很疼很疼。我只能反复地抬起手将它们掠到耳后去。
掌心抚摸过脸庞,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嘴里的口香糖,早就变得淡而无味。
我是从那一天起,开始迷恋上王菲的。
在昏暗的酒吧,我一杯一杯喝下啤酒,我的脑袋里只有北木冷漠而不屑的样子,他神色冷峻地对我说:“我不管你了。”
我知道我完了,我爱上了北木。我居然爱上了北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怎会爱上他。
G就出现在这时,他将耳机塞进我的耳朵。MP3里是王菲的那张《寓言》,我翻来覆去地听了大半夜,然后终于在吧台上沉沉睡去。醒来时肩膀上有G的黑色外套,他俯身在我耳边说:“烟。喜欢,就跟我走。”
跟我走。
南,跟我走。
可是面前的男生,叫我烟。只有北木才唤我作“南”。他是北,我是南,天各一方。
A的脸因为酒精而微微潮红,他抬起脸,目光灼灼地看住我说:“烟,你和他相识不过四个小时,而且其中有三小时五十九分钟你都在睡觉!你就为这样一个男人第二次把我甩了?”
我拉下耳塞,微醉。G适时地扶住我。男子的手掌宽厚温暖,不动声色地支撑起我身体的全部重量。
我直直看向A的眼睛说:“阿开,到此为止。我们完了。”
然后我和G走出酒吧。
一出门我就吐了,睡之前我喝了太多,居然现在才感觉到胃里翻江倒海一样的难受。G在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里买来一瓶矿泉水,紧紧扶着我,轻拍我的背。一声不响地听我边哭边吐,痛苦不堪。
我记得他一遍又一遍温柔地说:“没事了。不哭。不哭。”

他带我回他的家,从CD架上抽出所有王菲的CD,摆在我面前,说:“你可以在这里听完她所有的歌,再决定是否要和我在一起。”他说的时候表情很认真,让我对这场轻率的恋爱感到一丝安心。
我在昏暗的房间里抬起头看着G的脸,觉得他的眼睛很像北木。
漆黑如墨的眼眸,很锐利,很冷漠。像长夜里的白日,会突然地刺痛眼。
G的房子是两室一厅,他的书房可以让我暂住。客厅里有成套的家庭影院,架子上摆满了CD和DVD,有一张柔软的大沙发,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没日没夜地开着,房子倒是出乎意料地干净。
我接过他递来的水,在沙发上蜷起身子,我的胃里空得慌,神智却是清醒的。他拿了毯子盖在我身上,自己去洗澡了。
音响里放的是王菲早期的歌——《天空》。空灵幽静的声音轻易地穿透了我的心脏,很快就神奇地平复了我不停抗议的胃。当G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抱着抱枕微笑。
“喜欢吗?”他用毛巾擦着头发,坐在我身旁问。
“嗯。”我突然想起来,我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却已经坐在他的沙发上,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
“临暗。”
“好奇怪的名字。怎么写?”
“面临的临,黑暗的暗。”他给自己倒了杯水,细长的透明玻璃杯,下半部是磨砂的,没有任何花纹和图案。
“呵……‘面临黑暗’吗?”我喜欢这个名字,嘴角泛起笑容,“我叫南烟。”
“这我知道。”他微笑了一下,“你是那个阿开的女朋友。”
阿开?我愣了愣,才想起是谁,“啊,是A……你认识他吗?”
“只是见过几次面而已。”临暗挑了挑眉毛,“A?是代号?”
“嗯。”我点点头,这个男子显然不是A那般的青涩少年。
“那么我呢?”他露出笑容。
“G。”我脸一红,老实说道。
“哈哈。”临暗笑出声来,“按顺序来讲的话,A应该是第一个吧?怎会一直到现在?”
我把喝完水的玻璃杯放在茶几上,说:“还不是他纠缠不休,分手之后还来找我。”
“看不出你还挺花心的。”临暗揉揉我的头发,补充道,“年纪这么小。”
我心里没来由地一痛。这一整夜里,我听完了王菲所有的专辑。坐在沙发上,却始终都未曾睡去。我回想起了许多许多关于北木的记忆,关于我们的整个童年和半个青春。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对于北木,我居然有这么多这么多的回忆,它们在深海里潜伏着,一旦打开,就宛如兜头落下的海啸。
他的每一种表情,温柔的,微笑的,或者是冷漠的,无谓的,都被填满了充沛的感情,深深植入心底难以忘却。
那些不经意的画面——他吃一块咖啡蛋挞,俯身闻一朵花的味道,专心于一本科学杂志,喝一杯带有果肉的橙汁,还有走路时双手插口袋的姿势,无聊时支着脸看天空的样子,睡觉时不用枕头的习惯,买书喜欢买全套,袜子一定要是白色,钟爱味千和星巴克,只用三菱的笔,所有的笔记本都是同一个牌子的,早餐常常吃Christine的三明治。他对于细节的私人化的东西有着古怪的挑剔,而对于大众热衷的流行却觉得很无谓。
我突然发现自己对他所有的生活习惯和喜爱偏好都了如指掌,可是为什么,我仍然觉得我们之间,隔了光年的距离。我们明明如此亲近,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们一直都这么亲近。可是我却没有意识到,我们是背靠背的,注定要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因为我始终都如此倔犟,不愿意改变自己,不愿意回过头去拥抱他。他是北木,我是南烟,天各一方,互不相干。
这样才对。
我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背道而驰。
——南烟,北木,是一对注定离散的名字。
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临暗打开卧室的门走出来,看到我蜷缩在沙发上,轻轻地问:“怎么,一晚没睡?”
“嗯,想一些事情。”
“那么想通了吗?”他嘴角有隐约的笑意。
“是。”我说,“想通了。”
很奇怪,宿醉之后,他应该会先关心我的健康才对吧?
男子猛地拉开所有的窗帘,他穿着白色T恤和黑色睡裤,在冉冉升起的朝阳下回过脸来说:“烟,去跑步怎么样?”
我的眼前有一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但是突如其来的安心,让我微笑着抬起手来,然后它被另一只手紧握。
楼下小区里有静谧的花园,临暗换上黑色运动服,拉着我在小道上奔跑。空气清新湿润,正是晨练的好时机。路上鲜有行人,只见到三三两两的老人在聊天健身。
只可惜我一夜未睡,此时的精神状况实在太糟糕,只见得临暗神清气爽,一圈又一圈极为精神,自己却没跑多久就累倒下来。
“唉。我不行了……”我只好认输,人已经蹲在地上。
“这样可不行,刚跑完步不能一下子停下来。”他朝我露出柔软的笑容,“那我们走两圈,然后就去吃早饭。”
微风轻拂脸颊,我走在临暗的身后,看他穿一身黑色,仍然如此耀眼,引得沿途晨练的人纷纷望向他,简直是老少通吃。这时我才发现他是很好看的。我居然刚刚才发现,这个神色沉稳的男子,有一股神秘却慑人的锋芒。他是谁?看他的样子和年纪,又为什么独独找上我?
临暗没有注意到我的疑问,带我去一家中意的店铺吃早餐,并坚持要坐外面树荫下的座位。他礼貌地拉过椅子让我先坐,然后去吧台将奶茶和土司面包端到我面前,微笑着说:“请用。”
早晨六点三十分,阳光已经细细密密地照耀下来,我突然感到这样的生活如此平静安和,不需要太多的爱恨,不需要无谓的争夺,不需要杞人忧天或者左右为难。临暗是谁,他为何选择我,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我们就这么彼此依赖着就好。只需保有这份平和心态,慢慢看阳光的脚步,一寸一寸缓缓迁移,已经足够美好。
我心生悸动,却不知如何表达,只得艰难开口:“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他喝奶茶的时候很专注,抬起脸来疑惑地望着我。
“就是……”我犹豫不决,实在说不出口,“还是算了,既然你忘了就表示不重要。”
临暗突然将杯子放下,眉目含笑,轻声道:“等你听完了CD,再决定是否要同我在一起,是不是这个?”
我看着他的脸,是一个成熟男子的面容,与我身边的那些朋友不同,和北木也不同。如果北木是一柄尖锐锋利的剑,那么临暗就是一把千锤百炼的刀。
我认为,比起剑的快意恩仇,一把顺手实用的刀更能让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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