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附加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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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布来维特公爵的那句话,是下意识脱口而出的;而原本,他并不想和我们说这些东西。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马上就闭上了自己的嘴巴;而我则一眼就看穿了、他试图用微笑、来隐藏的那份懊恼。
过了一小会,布来维特公爵把话题转移开去:“奥斯汀先生,在您有绝对把握、确认那个瓶子是真正的七彩琉璃万宝瓶之后,请马上联系我;我不会降低我的出价;也就是说,我依然愿意以三百万金币的价格买下它。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人,会出到比这更高的价格了。”
“好的。”
然后布来维特公爵也起身离开;房间里,只剩下金手指和我面面相觑。
过了很久,我才轻声问道:“金手指,对那个花花公子的话,您有什么看法?”
“那不过是权势者们普遍拥有的一种受害妄想症罢了;只不过他的钱比别人多得多;于是在他的身上,这病状也就表现得愈发明显。”金手指毫不在意的总结道,最后他摇了摇头,“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那就是那个年轻人是怎样拿到这个瓶子的。”
“哦,比起这个,我更好奇的是,这个瓶子到底是那个年轻人亲自拿到的;还是他的伯父。”
接下来,我们两个久别重逢的好友,就开始聊起上次分别之后,各自的生活了;那些事情和这个故事,没有半点关系;因此我也不打算把这些聊天记录详细的记述下来。哦,还有检验那个瓶子真伪的过程,也是一样。是的,像七彩琉璃万宝瓶这种贵重到极点的物品,检验程序是异常繁琐而复杂的。如果我一项一项复述出来的话,那无异于纯粹的卖弄专业知识而已……总而言之,在一周以后,当我签下那份宣称公告的时候,我完全可以以神祗、和我一生的荣誉、以及我所拥有的一切起誓:那绝对就是正品七彩琉璃万宝瓶!
买主和卖主再次来到了我的办公室里。布来维特公爵很爽快的付了钱;而香佐罗·文也很爽快的,把那只瓶子连同两个箱子一块,交到公爵大人的手里。按理说,这次买卖就算完成了。
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个故事也就没有任何说下去的必要啦。没错,人生总是处处都充满着意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就像我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布来维特公爵在付过钱、拿到那只藤箱后,突然又把箱子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推向那位年轻人一样。
“我曾经听说过,在这样的买卖里;买主有权选择交货的地点。”奎谢雪茄的烟雾弥漫间,布来维特公爵悠然说道。
香佐罗·文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他淡淡的问道:“那么,这位先生,您想要让我把货物送到哪里?”
“我并不喜欢过于麻烦别人;但我猜想,您既然已经加入了盗贼公会,那就一定会参与两个月后的那场盗贼技能竞赛。对么?”
“没错。”香佐罗·文勉强笑了笑,“大约一年前,我的伯父就感觉到,他的病情已经让他不能再坚持着、参与这一次的竞赛了;从那个时候起,他就一直不停的对我说,要我顶替他的名头,参与这场竞赛。可是,我并不想让别人在背后说,我只是因为有个好伯父,才能在没有任何成绩和名气的情况下,参与这场竞赛的。于是,为了证明自己,我才先往山那边走了一趟,拿回这个瓶子。”
然后他扭过头来,对我问道:“奥斯汀先生,如果您对杂货铺老板和我的关系毫不知情,那您觉得,我够资格参与这一次的盗贼技能竞赛么?”
我没有半分犹豫的点头说道:“当然。”
布来维特公爵再次吐出一口烟雾,接着用一种平淡得使人无从分析、他说出这些话时真实想法的语调说道:“很好,文先生,您把一切都解释得够清楚啦。那么,如果我想在五月四日,也就是盗贼技能竞赛比赛日的前一天,在屈河镇接收这个瓶子;应该不算强人所难吧?”
“当然不算。”香佐罗·文微笑着说道。然后他掏出布来维特公爵签下的那张凭票即付的、三百万金币的银行本票,从中撕成两半,再把其中的半张,交回到公爵手里。
“这一半做为定金。”他扬了扬手里的另半张本票,异常平静的说道。

就在香佐罗·文提起箱子,离开我的办公室之后。蓦然间,布来维特公爵爆发出一阵猛烈的笑声;这笑声持续了很长的时间才停下来,之后,他才对我说道:“这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不是么?”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巴得斯利老头已经说过了;我以拍卖师约翰森·斯莱德的身份,亲自主持了那场改变整个普雷斯希卡大陆局势的拍卖会。可是,既然我已经说过了在此之前,布来维特公爵和盗贼公会差一点点就变成死敌的那些事情;我想,大家也都应该能够理解,在那场拍卖会上,我们盗贼公会为什么突然横插一脚,想要搅掉布来维特公爵的好事了。
尽管我们最终功亏一篑,但能让那个花花公子多付出六十六万金币,这个结果也算是比较令我满意。毕竟,我们盗贼公会并没有拍下那两块封地的决心;更没有做好彻底与布来维特公爵为敌的准备。
紧接着,在拍卖会结束后,我就收拾行装,和金手指、曼比一道,乘坐我的那辆豪华马车,赶向屈河镇,参加第八届盗贼技能竞赛。
整整一个月的长途旅行后,在一个三岔路口,金手指让马车停了下来。
和其他的路口一样,路边一棵大树上,挂着一块标明了方向的木牌。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木牌上的字大部分已经褪色,要很仔细的看,才能依稀辨识出几个歪歪扭扭的箭头,和一些说明文字。
我也走下马车,看着那块木牌,读出声来:“东三十里,方尔镇;北四十里,阿托尔城;西……”
“西十五里,屈河镇。”
我看了他一眼,微笑着说道:“您的眼力还是和以前一样好。”
金手指摇了摇头:“斯莱德,这和眼力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其实在一年以前,我就来过这里。那天我让马车停下,就在这棵树下整整站了三个小时。其间我一直在考虑,是继续往西走,还是掉头回方尔镇。”
“我想您一定作出了让自己满意的决定。否则的话,去年您就不会拒绝我们任命您为盗贼公会次席长老的提议了。对吗?”
“不,斯莱德。说真的,直到现在,我依然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正确,也许恰好相反;或者到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会知道,或者用上更长的时间……不过,我想你一定能够理解,如果当时我决定回头,那么就算进了坟墓,我也一定是带着遗憾的。”
我们都沉默下来,整整十分钟后,我才长叹一声,轻声说道:“是的,我能理解。如果是我,我也会做出和您同样的选择。”
然后我们并肩走回马车,说来也巧,就在登上马车的那一刹那,原本还万里无云的晴空,突然打下一个炸雷,不偏不倚的打在那块木牌上,把木牌打成了粉碎。
然后天空开始飘起雨丝,当我们到达屈河镇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了。
无论是金手指,还是我,都对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好感。这是个很小的村庄,说它是镇子简直是太抬举它啦!没有到过的人很难想像,整个屈河镇,竟然只有一条街道!而更不可思议的是,镇子上竟然连一家酒吧也没有!
我把曼比打发去做一些竞赛前的准备事宜。哦,认识金手指和我的人都知道,我们俩都属于那种喜欢热闹、害怕寂寞的人,于是我们没有在公会安排的住所发呆,而是打着伞,在街上瞎转,从街头走到街尾,又从街尾走到街头。天啊,你可以想像得到,在这苦修院一样枯燥乏味的环境里,我们俩都差一点就崩溃了!
幸好,就在这时,街边几个提着酒袋的盗贼认出了交游广阔的金手指,他们恭恭敬敬的对他行礼,并且邀请我们去参加他们的酒会。
本来这只是一句场面话,但我们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般忙不迭的点头,然后我们跟在那几个盗贼的身后,走进街边一个他们租下的房子里。
那几个人并不认识我,也不知道我的身份;因此刚开始的时候,在我的面前,他们还有些拘谨,但几杯酒下肚,大家也就放开了。我们大声的说话,大口的喝着麦酒,不断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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