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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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在开始做任何事情之前,一个简略而适当的自我介绍,是相当有必要的。
哦,没错,我一直这样介绍着自己。对我们国内的人而言,我是国家首席官、威严无双的奥莱尔·凡·巴得斯利侯爵;对神圣同盟的人而言,我是查尔斯国四大权臣之一、值得他们贿赂巴结的对象;对铁拳王朝的人而言,我是神圣同盟南征军第四军团军团长;据说,在射日城周边地带,我的姓氏至今还可以用来治疗小儿夜啼。
也许这样的自我介绍有些夸张,但三十年前、或者更长时间以前,我确实一直活跃在查尔斯国乃至整个神圣同盟的政坛上。不过,现在的日子和当年比起来,就差得太远了。
好吧,我承认,用破落贵族这个词来形容我现在的处境,那是再贴切不过了。
承认这一点并没有让我觉得丢人。毕竟我已经快要七十岁了,这辈子也算是风光过好一阵,可以说得上是不虚此生。最重要的是,我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像布来维特公爵那样大的野心。对于一个只想安安静静的、呆在自己城堡里,饴儿弄孙安度晚年的老头子来说,还有什么怕丢面子不敢承认的事情呢?
相信这样的自我介绍已经足够了,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就在昨天,我的贴身佣人坎普,给我送来一封信,信的内容很简单,我现在甚至就可以默写出来。
“致奥莱尔·凡·巴得斯利侯爵大人:前些天,我的孙儿们总是吵吵着不肯睡觉,非要我给他讲战争里的那些故事。我想您应该明白,我虽然亲身经历过这次战争,也在战争中做了我应该做的一些事情,但还是有很多事情,我并不知情。可是,我想您很容易就能够理解,身为一名祖父,我绝不允许自己在孙儿们的面前,说出‘不知道’这三个字。所以,在和我的妻子讨论之后,我决定向您以及其他一些人求援,希望你们大家能够把自己所知的、关于这场战争的一切都写出来,并且以最快的方式回信给我。”
听听,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为了在孙儿们面前不丢面子,就能写一封信来,让我们这些老头子给他干活。
不过抱怨归抱怨,这个故事还是要讲的。必须承认,五十余年的宦海沉浮,让我养成了两个很好的习惯。一个是对于自己无力抗拒的人,就会绝对的服从;而给我写信的这个人,是我最无力抗拒的;第二个,就是什么事一旦决定去做,我便会雷厉风行的说做就做。所以,你们看,我昨天才收到这封信,今天就扔下了我那可爱的重外孙女,自个儿走进书房,拿起鹅毛笔,摊开纸张,开始给这个故事起头了。
好吧,故事是从三十年前,也就是大陆历七九八年的那个春天开始的。
是的,任何人都无法忘记改变自己命运的那一天;即便已经快要七十岁的我,也是一样。说实话,我的记忆力已经很差了,甚至会经常的忘记,一些刚刚发生的事情。但我依然记得,那一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是的,那一天的天气很好,因为我并没有呆在书房里,而是躺在花园的摇椅上,阅读当天的《查尔斯快报》。午后温暖的阳光晒在我的身上,令我昏昏欲睡。然后坎普走了过来,把一封信交到我的手上。
写那封信的,同样是一个我无力抗拒的大人物。不过他没有无聊到要我给他的孙儿们讲故事,而是约我在辛克莱尔街一个叫“假日咖啡馆”的地方见面。
众所周知,从七零四年神圣同盟成立以来,我们查尔斯国的首都罗伯茨城,就一直在高速发展。和北部大陆多数城市类似,罗伯茨城同样拥有许许多多的新兴建筑;但在这些新兴建筑之间、在我们这些权臣贵族们的视线范围以外,也还保存着许许多多破败的房屋。
通常,大家都把这种地方叫做:贫民窟。
这辈子我只去过一次那种地方,但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极为深刻的。
是的,那天我去的辛克莱尔街就是一个典型的贫民窟,尽管它处在城市的中心地带——木屋白垩脱落的地方,原本艳红的“拆”字已经开始褪色;路边的阴沟永远散发着阵阵恶臭;小孩子就在这阴沟旁、常年积水泥泞的小巷里奔逐嬉戏;街角坐着一个架着油锅的老妇人,一直就那样冷漠的看着,看着这些不懂得忧愁为何物的孩子们。

从走下马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被这种环境包围着,心情也开始阴郁起来。
在贫民窟里开设一家咖啡馆,或是别的什么娱乐场所,生意肯定不景气,这是可以预想得到的。就像我所去的那家“假日咖啡馆”一样,已经是下午时分,店里依然空荡荡的,只有一个身材肥胖的女招待,趴在桌子上打瞌睡。
我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想她一定听到了这声咳嗽,但她却并没有站起来招呼我,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就好像我完全不存在一样。
我只好开口对她说道:“我是来找卡特烈先生的,他说会在这里等我。”
“哦,卡特烈先生?他在楼上的包厢等你。”女招待依然没有抬头,但她总算伸出手来,胡乱对着天花板指了指。
她太放肆了!要是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我一定会让手下好好教训她一顿,让她懂得平民见到贵族要先行礼的规矩。可现在……
默默的走向楼梯,我忍了。
那个女招待完全可以为此而自豪,整个查尔斯国里,除了国王殿下和巴克公爵之外,我从来没有忍过任何人——当然,我说的是三十年前。
推开那间所谓“包厢”的门,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约我会面的年轻人。
他斜倚在窗边,嘴上叼着一支奎谢雪茄,正微笑的、看着街道上几个厮打的男孩。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即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我所见过最英俊帅气的一张脸。不过我更想说的是,五十年前的我也同样英俊。
我以人格担保,上面那句话,绝对不是因为嫉妒才说的。
“巴得斯利侯爵?”等到我关上房门,那个年轻人才转过头来,他悠然的吐出一口烟雾,并且用一种很放荡不羁的语气问。
这种语气或者在女孩子面前是一种有效的武器,但在一个女孩子的父亲,也就是我的面前,效果只能适得其反,何况我已经受够了那个女招待的气,于是我用同样的语气反问:“齐比兹国第一重臣,北部大陆第一富豪,举世闻名的花花公子……卡特烈·凡·布来维特公爵?”
他肯定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尖酸刻薄。说实话,平常我并不是这样的人。他愣了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布来维特公爵笑的时候,我一直是皱着眉头的。但我还是一直等到他笑完,才提出我的疑问:“公爵先生,您就不能换个干净点的地方和我见面么?”
“我亲爱的侯爵大人,我可不想我们今天的会面,在一个小时后就闹得罗伯茨城满城风雨,更不想明天的《查尔斯快报》头版头条,就是王国首席官私会外国重臣的消息。好吧,如果在罗伯茨城里,您还能找到一个没有密探、没有间谍、没有所有那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地方,我希望您能够介绍给我,如果还有下次的话,我们就去那里见面,怎么样?”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偶尔会下意识的,用手里的马鞭抽打靴筒。
我的心理终于平衡了一点点,因为他那双皮靴,和我的一样,已经被泥泞弄得看不清原本的颜色了。而且,虽然他一直带着那副玩世不恭的微笑,但通过这个小动作,看得出来,他对这种地方,和我一样深恶痛绝。
“那么说,这里是可靠的?”我继续反问。
“对我而言,确实如此。不过这对我们并不重要。”布来维特公爵的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听我说,巴得斯利侯爵,我们现在有大麻烦了。”
还没等我说话,他又开始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挥了挥手:“下次还是换个开场白吧,这句话我的甜心、我的兄弟、我的属下们对我说过无数次了,一时习惯就顺口说了出来。嗯,我想想,接下来就应该说到,我们需要很多很多的金币,才能解决这个麻烦。哈哈,对,差不多的确是这样的。两百八十万金币,就算是教皇凡林八世陛下,也不能说这只是个小数目了。”
“您说多少?”在那一刻,我差点以为,我的耳朵出了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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