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午夜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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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无目的走在纤尘不染的街道上,身旁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小轿车以外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和谐。绿色的树淡黄的霓虹,天空下的万物都显得那样纯净。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对于这座城市而言我似乎变成了多余,多余的浪子,多余的人生。路很长很宽,有不守规则的货车司机开着刺眼强烈的远光灯迎面呼啸而过,我扶住路旁的电线杆,感到一阵眩晕。
“冰淇淋。”有人叫。我睁开眼,看见一老头正斜靠在摆放于路边门卫室外的钢丝床上,目光炯炯有神。我一惊,不知不觉中竟然来到了肖玲所住的小区。
“我认得你。”老头拿着根冰淇淋说。
我立刻想起那天和刘月来看肖玲时在楼下遇见过这老头。我走上前接过老头手里的冰淇淋顺便坐到钢丝床上,床面简单的铺着层薄棉絮,很硬却很舒适。肖玲所住楼层的玻璃窗里隐隐有橘红色灯光透过窗帘出,我嚼下块冰淇淋直接吞入。
“小伙子,这吃法伤身体。”
“但很刺激。”
“的确很刺激。”老头闭上眼回忆,“我年轻时也这吃法,现在才知道吃不消,哎,年轻真好!”
是啊,年轻真好!可是抛开年轻我将一无所有。
“老人家精神好还没休息?”
老头瞥瞥门卫室,做贼心虚道:“怕老太婆唠叨,正好乐个清闲。”
我讶异,问:“您这岁数也怕老婆。”
“嗨,哪儿能叫怕应该叫尊敬。”
“有区别么?”
“区别大。”老头数着指头解释:“单纯从生活的角度上讲怕是指你对某人某物产生畏惧心理不敢面对有多远躲多远;尊敬是既怕他又想见他。”
“精辟的言论!虽然没听懂依然精辟。”
老头乐:“小伙子脑筋不灵光,年轻时没好好读书吧。”
“很明显,”我指指自己蓬乱的长发说,“事实摆在眼前。”
“后悔不?”
“悔,”我诚恳的说:“人生最蓬勃朝气的阶段全浪费在书本上能不悔吗我。”
老头鄙夷道:“那你现在就不浪费了?”
“还是浪费。”我谦虚道:“习惯就好,做人低调有始有终是我的处世原则。”
“屁,年轻人花言巧语不求上进注定被社会淘汰。”
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见你岁数大才让着,还不知好歹架子越摆越大我又不是你儿子。“您求上进这岁数来卖冰淇淋?大道理跟自己儿子讲去谁跟谁啊。”
老头并没像我想象中那样会气得一跳八丈高,焉下半个头沉默不语。
我有些歉疚,说道:“对不住是我不好。”
老头神色有些黯然,“当年我年轻气盛不顾老太婆反对固执己见搬来城里住,结果女儿出车祸走了,才五岁啊。我对不住老太婆,所以现在什么都让着她。”
我安慰他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再想也改变不了事实,看开点。”
老头感激的笑笑抬头朝肖玲家窗子努嘴道:“小两口吵架是常事别往心里去,看人家灯还亮着上去道个歉就完了。”
“我们不是小两口,她更不是我老婆。”
“现在的年轻人都潮流,耍朋友不就等于小两口。”老头感慨:“有区别吗?”
我不想浪费时间继续和这个固执的老头争论,傻子才认为自己拥有改变他人世界观的能力,特别是改变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我不是傻子,干脆默认苦笑道:“那多没面子。况且我那么年轻力盛夜生活又才开始何必还回去对着黄脸婆自寻烦恼”
老头流露出羡慕的目光,随即熄灭,“哎,面子面子伤了别人害了自己。”
告别老头我继续前行,长夜漫漫实在不知如何打发。街角有家酒吧还在营业,我径直走进去要了几瓶啤酒。酒吧基本为实木结构,装修不错比较有特色。粉色墙壁上悬挂有大红灯笼,映照出上面用变体艺术字书写的李白诗词《将进酒》,字大如斗龙腾虎跃古韵横然,只是细微处多了些某某人到此一游大喝十桶而不倒堪称当代酒仙;某某某失恋于此伤心欲绝特题绝笔仅供后世瞻仰之类的醉后屁话涂鸦而略显粗糙。邻桌是个单身女郎,妖娆时髦,三十左右年纪。见我目光投向她主动举手大方和我打招呼,我毫不含糊移位过去和她同坐一桌。

“幸会幸会,一个人?”我问。
“两个。”
“哪儿呢?没见啊。”
“就坐我对面脸皮特厚那个。”
“说我吧?脸皮厚证明他不是一常人,有特色!”
“为特色干。”女郎开口说。我举杯和她相碰。
“不应该啊。”我把两只酒杯斟满,“太不合情理。”
女郎把酒倒在地上换进桌面的红酒,解释道:“喝不惯啤酒那味儿。怎么不合理了?”
“夜深人静,您一大美女在外借酒消愁,有朋友作陪也还罢了偏是独自一人。”
“于是你见有机可乘就蹿上来了?”女郎问。
“只能说明我坦荡,”我凑近女郎耳陲轻声道:“瞧吧台那服务员,表面看是在记帐其实暗藏色心偷偷瞄你很久了就差这胆。”
女郎吃吃发笑看了看服务员,用手轻拂耳际秀发,带过淡淡的香水味,“你说一大美女独自消愁,我真美吗?”
“美。”反正是萍水相逢谁也不认识谁,至多言语不和一拍两散。打定主意后我用标准色狼惯用的眼神从上到下慢慢打量她,“蛾眉杏眼樱桃小口贝齿红唇凹凸有致那还算平常,最吸引人的是你身上有种独特的女人味。”
“头次听人说我独特女人味,怎么个独特法?”女郎挠有兴致的问。
我为之语塞:“……如西施之魅媚黛玉之柔河东之狮吼就独特呗,意会而不可言传。”
“你说话挺有趣。干杯。”女郎眼波流转娇艳欲滴,“小姐再来一瓶。”
“叫谁小姐呢?”我扭身张望,空荡荡的酒吧里除了我们就只有正埋头记帐的服务员。服务员放下笔拿瓶红酒走过来,清脆的女声道:“一百六十八,谢谢。”
我立刻打消了付钱的念头,这酒平时放超市里标价才六十八,换个地儿就身价暴涨,太黑了。待服务员走后我问:“这小寸头是女的?”
“很明显。”女郎娇笑如银铃。
“那多半是个同志。要不怎么看都不看我一眼。哎!因为帅从小到大没少经历坎坷。”
女郎颇有同感,“都怨爹妈生的,到哪儿都招蜂引蝶。”
“我就顾琢磨她性倾向去了,忘记付钱不好意思。”
女郎呵呵乐,“要不再来一瓶?算你的。”
“……付钱事小浪费事大有钱也不能白扔,先喝完再说。来,人生得意须尽欢,我敬你一杯。”
“不行,红酒酒劲比啤酒大,你两杯我一杯。”
“行。”我仰脖子连喝两杯。酒这东西的确奇妙,喝得越多神经越是兴奋。我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有的人和人之间真怪,见面就擦火花。”
“放盆水熄了它。”
“俗,顺其自然反璞归真才叫真理,我再敬你。”
女郎眼中有烟雾缭绕,“你想把我灌醉。”
她在挑逗我,我立刻告诉自己,再放开些。
“聪明!你不喝醉我哪儿有机会。今儿才知道电视里对女人胸大无脑的评价原来是个错误。”
“坏人。”女郎假装恼怒道。
我承认同桌是个聪明的女人,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适时说出什么样的话,这种女人对男人来说有绝对的吸引力。我渐渐有些心猿意马。
“碰见你做好人比做坏人难。”
女郎翘手指晃动高脚杯悠悠道:“我喜欢坏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我大笑,真的大笑,惆怅的心情拨云见日。
“这是老话,”我说:“现在流行后面加句女人风骚高尚情操。”
女郎抿嘴娇笑,“会不会太俗了点。”
“俗,俗得脱俗。”
“说的好,我敬你。为什么你每句话都说的那么好?”
“因为你认为我说的好。”
“再浮三大白。”
我们轮流互敬,很快就将桌上的酒瓶见了底。
“酒至三分醉,够了。”女郎向我伸出手,“沈洁”
“杨九。”
沈洁从手提袋里拿出手机道:“难得投缘留个电话。”
“何必。”我看着她修长的双腿,“今朝有酒今朝醉。”
沈洁短暂犹豫了几秒,果断挽住我大踏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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