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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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景象,我只能说四字箴言:群魔乱舞!
这就是进入“地下仓库”的感受。
满目抖动的都是白生生的胳膊和五花八门的脑袋,耳朵里充斥的是亢奋的人声和震撼的摇滚乐。光线并不幽暗,只是到处都在闪,闪得人眼花缭乱。
路行风拉着我的胳膊,挤进人群。被不知何处伸出的N只手摸了N把后,两人终于挤到了吧台旁的角落,要了大扎啤酒和一杯冰水。
“你说那丫头在这里唱歌?”我扯着嗓子冲路行风喊,其实,两人邻座。
他点点头,指了指舞池中央空起的圆台。
“这地方这么乱,你怎么放心让小丫头来?”我四顾了一圈孔雀男女,吼。
他突然探近身子,与我靠一起。一股清淡的香气若有似无绕过鼻端,他侧过脸,温热的鼻息喷在我微偏的面颊上,优美润泽的薄唇近在咫尺……我感觉有些不自在,赶紧挪了挪身子,装作懒散的歪向另一边。
他似乎没注意到我的异样,凑耳边吹气:“嘉旎的吉他弹得很棒,又喜欢摇滚乐,毕业后就跟着苏家两兄弟进他们的乐队玩……”
温软的气息痒酥酥地直钻耳根,我感觉脸颊有些发烫。蓦地想起了石河镇那个疯狂的夜晚,人开始僵直,他后来说了什么,已经听不进去。
人群是什么时候安静下来的,我全然不知。只是被一个低沉华丽的声音从自己的意识里吸引过去,和在场所有人一样,视线停留在了圆台上那个人的身上。
那是个美丽的男人。原本美丽只是用来形容女子的,可我觉得除了美丽,没有什么词语能形容此时的他。射灯跟随着他的身形停滞,他慵懒斜倚在高脚椅上,微侧着无比精致的脸,垂直乌黑的长发齐腰披散,黑色的紧身背心露出纹理流畅的胳膊,左臂上纹了朵银色的郁金香。
手指非常柔软纤长,拨弄着怀中酒红色吉他,他清唱着一首散漫而性感的英文歌《Thisisnotalovesong》。
很奇怪,我一直记得这首歌。我原本从不听英文歌曲的,去年银行搞了个五四歌会,营业室里的小晴代表我们支行参赛,当时她选的就是这首歌曲。听她整天在营业室里练习了大半个月,我也慢慢耳濡目染能哼上几句。有一次在夏屿那儿上网,还特意去听了原唱。
原唱是女声,我从没想过换作男声来唱居然也一样美仑美奂。
随着他指尖按住最后一抹余音,全场静了几秒,忽而爆炸似的集体尖叫和着杂乱的口哨声,此起彼伏。
“苏跃。”路行风喝着冰水,微笑轻语。
四周都是围绕着那人的疯狂喧哗,全场进入沸腾状态;奇怪的是,这么嘈杂的环境下,我居然能听见他轻声说的那两个字。
“想听什么?”突然有人吼了一句,全场顿静。这时,圆台上已经多了三个人,吼话的那个是戴金色发套的人,脸上的妆容绚丽妖娆,穿着白色皮草坎肩,低腰皮短裤,胸前挂着蓝色贝司。
人群又一次沸腾,有人大喊“Uknow”,象传染似的整个场子都开始齐声有节奏地高喊“Uknow”。

一阵吉他滑音,伴着低浅的鼓声,全场渐静。背吉他的是个红发女,化着一样浓重的彩妆,穿着一样纯白的皮草坎肩,一样紧绷的皮短裤;击鼓的那位除了一头银发外,装扮倒是统一。
苏跃也套了件白皮草坎肩,戴了副花俏的黑边眼镜。他将吉他摆在先前的高脚椅上,站到麦旁,倾身低低哼唱:“我以为每一天只有夏日,**热烈吞噬,就象你曾给我的感觉,只有夏日……Uknow我想进的是你的心,它却被人占领……Uknow什么都无法改变,即使我一再退让……”
如果不是听到苏跃华丽磁性的嗓音配的是摇滚乐,打死我不敢相信摇滚原来也可以是这种唯美优雅的风格。
“传说中的视觉系,果真不同凡响。”我由衷赞叹。说实话,我并不欣赏那种太具冲击力的装扮,但他们的演奏和苏跃的唱功,浑然天成的效果,的确无与伦比。
路行风一副见惯了的平淡,清浅地回了我一个笑脸。
近午夜,我才得幸见到妹妹——短发高挑的嚣张女。
狭小的化妆间里充满了刺鼻的粉脂香气,我站在门口连打了好个喷嚏。路行风拉着姚嘉旎在化妆间外的过道转角处,低声说着什么,那丫头时不时向我扫描几眼。用脚趾甲也猜的出他们在谈论我的事。
“嗨,帅哥,在等谁?”**被人捏了一把,我惊得跳起来。回头一瞄,非礼我的家伙正冲我一脸暧昧不明的笑,浓重却精细的彩妆使那张脸雌雄莫辨,金色的发沾着汗水贴在额角。竟是刚才在舞台上那位贝司手!
“彬彬,你又乱调戏美人。”没等我定下神,一名秀气的瘦高个从化妆间里走出来,笑眯眯地调侃。
“嘁,被我这样的美人调戏也是种幸福。”彬彬同志非常大言不惭的回了句,然后冲一旁呆掉的我俏皮地眨眨眼,进门的瞬间,飞快亲了下我的唇。
这……变态!
我倒退两步,反复擦搓被碰到的唇,真他妈恶心。
瘦高个和彬彬一致看我重复那幼稚的动作,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没事做是不是?杆在门口干嘛?”一个清冷的声音从里间传出,门口两人立即噤声,转身进了化妆间。
路行风和嘉旎似乎也看到了门前这一幕,毕竟隔得很近;却只是漠然一瞥,继续低头说话。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扎着马尾的苏跃走出了化妆间,换了一身休闲装,套着件宝蓝色的夹克,显得俊秀而沉静。
“你是跟行风一起来的?”经过我身边时,他扭头睃了眼转角,冷淡地问。
“恩。”我点头。
他颔首,抬头极快地打量了我一下,又盯着地面,说:“去喊他们晚上一起消夜吧,我们在后门等。”
说话的工夫,他身后多了两人,瘦高个和青瓜皮——原来金发男彬彬是个光头,而且是个清秀得堪比女人的光头。
三人背着乐器,摇晃着出了过道,彬彬在拐弯前,还回头朝我一阵挤眉弄眼。
我头皮一麻,赶紧点了根烟,靠墙边望着那对兄妹情深,吞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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