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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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在树上又叫了起来,风儿一吹,从树上掉下了几片树叶,落在我身上,落在我脚下。
同行的老婆含着给烟熏出的眼泪添上了最后一把柴火,出锅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喊道:“俺宋哥,快过来吃饭了。他爸快去打点水来,好让宋哥他们洗手吃饭!”
喊声结束了我斩不断地儿女情长,也制止了小胡子的“身临其境”,就象一声号令,把我们又重新集合起来。小胡子似乎不明白,为什么要蹲在地上洗手。
我告诉他:“这是主人对客人的尊敬,叫做‘接风洗尘’,如果你拒绝,将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有些人会把你赶出门去,大骂一通的。
井水清凉,但毛巾却是异常的邋遢,我们只好礼节性的洗了一下,用马马虎虎这个词来形容我们的洗脸动作,可说是恰如其分。酒是纯粹高梁液,菜是肥嫩的草公鸡,经同水老婆的妙手加工后红里带黄,喷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还有一海碗碧绿生青的清炒尖辣椒,令我望而生畏!外加一小箩刚炒的带壳花生。
“俺知道你们城里人不好吃咸的,还喜欢加糖,可惜俺农村没加糖的习惯,所以家里根本没有糖,真是非常抱歉了。菜不好,请不要见外,你们就随意吃点吧。”
“嫂子说哪里话,我们都不是外人,嫂子你也请入座!”
“不了,我还有点事,你们先吃吧!”
我告诉小胡子:淮北人很讲礼仪,不管是远道或是近路来的客人,只要桌上放着酒,那么妇人和小孩是绝不会来入席的,实在饿极了,就在锅房里吃。不然的话,人家会骂她们同流合污,或者说是不伦不类。
我呢,还是非常客气地和同水的老婆说道:“嫂子,不要讲究那么多礼节,我们上海人是无所谓的,什么男女不能同桌,**往板凳上一坐,筷子一拿还尽挑好的吃。来,你也学学城里人,也来喝上一盅!”
谁知,这句话间把她说得脸都红了,笑嘻嘻地走了出去。要是在十年前,海碗里油亮亮的青椒那可真说是一道下酒的美菜,随着环境的变化我这位“同乡人”竟在不知不觉中被淘汰了。似乎还不服气,咬牙夹了一只塞进嘴里,一股辣油填腔,哪里受得了,立时猛咳起来,腰间本来就负痛,经这剧烈地咳嗽,更是涕泪交流,差一点没喊娘。小胡子却吃得津津有味,好像是在狼吞虎咽地吃一只百年人参,好口福!而且他还居然和同水猜拳行酒令起来。
由于喝得高兴,一斤六十二度的高粱酒他们喝了个干净,没过多久酒力上来了,小胡子便枕着那本《江风夜雨十年灯》,在沙发上“行侠仗义”去了。
我本来酒量不行,且身体欠佳,所以只喝了一瓶“钱江“啤酒。在此淮北农村的逗留时间只有二十四小时。所以我要充分的利用一下时间。想去找我的师傅老李,可惜没在,听师母说是老早就去三友集了,在他家坐了一回,才见老李师傅病态龙钟的从集上回来。十多年不见,他老多了。也是个苦命人,四十多岁了,才找了个本村的寡妇为妻。如今膝下也有了儿女。听老李说就在后天,他老婆带来的儿子就要讨媳妇过门了。
一场大病几乎夺走了老李师傅的性命,花了好几千块钱才从死亡线上跑了出来。如今膀胱已被切除,尿液被盛在挂在腰间的塑料扁壶里,一根半艃的塑料管子直通肚内,切口处肉已呈现水肿。我这个当徒弟的只给了他二十块钱,只是好言相劝:“师傅,你重病在身,需要好好休息,万不可多走动!”
从老李家出来,已是下午三点钟了。小胡子还没醒酒,纯醇的高梁还在他的体内回荡。时间不允许他多睡,不得不喊醒了他。向老乡借了辆自行车,带着他一同去桃园——我插队落户的地方。
轻车熟道,不一会便到了这个队的社场边。顾名思义,桃园队自然是长满了桃树。记得每逢阳春三月的时候,这里便是粉红和碧绿的世界,到处都散发着桃花的清香。时值中秋,只见孤零零的几片树叶,也说不上有什么美景可言了。但是社场上却是另一番景象:高大的垂杨柳丝拂动,树叶飘飘,在斜阳的映照下反射出似金非金,似黄非黄,似绿非绿的色彩。
社场的这一边只见一位农夫正挥动着鞭儿,赶着一头健壮的黄牛,黄牛拉着石滚,在铺满稻子的场地上慢条斯理地转悠,农夫口中哼着小曲,好像是在原地打转,一根绳子从他的左手心里出发,另一头系在牛的两个鼻孔上,划着大小不等的三进六十度的弧线。的确是一幅美丽地乡间图画。
然而大煞风景的是社场边的背面大道上,有一大帮老少不等的妇女坐在地上剥已经抠烂了的麻皮,队伍排了长长一大串。那腐烂了的臭味简直叫人作呕和掩鼻。尤如一堆臭屎撒在一张美丽的图画上令人婉惜。
人们太忙碌了,原始的劳作致使他们粉尘扑面,汗流浃背,以至于我和小胡子的到来谁都没有注意。
事实上,人们再忙也早已看到了两个陌生的男子,其中一位似乎还有点面熟,只是不敢相认而已。十多年了,如果这个娃娃是在我走的那一年出生的,那么他今年也已经十二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翻动木掀,也许是他的孙子——一个十来岁的娃娃帮他撑着口袋,使稻谷灌入;又一个熟悉的身影拿着笤帚弹刚压好的谷子上的稻草……熟悉与认识,老一辈的人我基本上都认识。
我一声不吭地向拿木掀装谷子的人信步走去,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那小孩傻愣愣地看着我,这才引起想当年对我这个小毛孩予以特殊照顾的老头(五十多一点的年纪)的注意。回头一看,停顿了三秒钟:“啊呀!小孬熊,这不是俺小宋吗?”一出口便骂人,又给他拣了个不大不小的便宜。但听起来又使人倍感惬意。
“是我,是我小宋!我的好队长!多年不见您身体好吗?”
“好!好!多谢你来看我们,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穷老百姓!好辰到的?这位是?”
“这是小胡子,和我一起来的,我们厂长叫我俩来阜阳地区推销圆钢钉,机会难得,所以特来拜访您们,看看乡亲父老。”
我递给他一支“凤凰”牌的香烟,我知道老乡们爱抽这种烟,特意开后门买了两条。
“大伙儿别忙乎了,都来看看是谁来了?是小宋来了,是他来看我们来了!”当年的生产队长喜气洋洋,禁不住又“发号施令”起来。
于是,“呼啦!”一下子,男女老少齐上,把我和小胡子围了起来,像是在观赏远道而来的耍把戏的两只小猢狲。
“小宋,你好啊!小宋长高了。”
“怎么过来的?白白胖胖的嘛?”
“变了,变得多快啊,都认不出来了”
“结婚了吧?老妈子长得可帅?”
“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哪能不成家,小孩多大了?是男孩还是女孩?”乡民们争先恐后的与我说话,七嘴八舌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恰当,因为他们的问候实在使人无法应接,只好归纳起来说道:“谢谢!谢谢大家!我结婚了,托您们的福,找了个老妈子是个大胖子。”众人哈哈大笑。
我继续说道:“还生了个漂亮的女孩,是个活蹦乱跳地小精灵!上二年级了是个班长。十多年不见,您们都好吧!小宋在上海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您们,所以今天我特意赶来看看您们,来拜访拜访与我同甘共苦的乡亲们。”

我的话简直是歇斯底里的叫嚷,沙哑的嗓音本来就提不高,在这几十张嘴的人群中,只好无可奈何地大喊大叫。我请小胡子分糖,分发给妇女和小孩。数量不多就是尝尝上海的糖果,甜甜嘴。自己则一支又一支的散香烟,拆了一包又一包。此时此刻,我的脸红扑扑的,心情异常激动。
他们,是他们曾给我温暖,曾给我父母般地抚爱,体贴和关怀;苦口婆心地教导我怎样做人,使我在困难的时刻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在他(她)们自己还不能温饱的情况下,这一家那一家地请我吃饭,可他们自己却啃着霉烂了的红薯干,喝着苦涩的红薯叶汤,杀鸡宰鹅也不忘要给小宋留下块差小孩送来。炽热的情感,热切地问候使我止不住泪花充盈眼眶,又使我默默地分着香烟,一支又一支,一包又一包。但是五分钱一支的香烟又怎能替代得了我和乡民们难以忘怀的情感呢?
第二遍香烟分过后,我发现怎么少了个人,“同水大哥呢?”我问刚到场还来不及放下扁担的同水大哥的大弟同顺。
“这不?”他用手遥指一个带着破草帽,在远处的田里挥镰割稻的人说道。“前些日子他得了肺炎,连续地打针使他的耳朵快聋了。身体还没全好呢又下地干活来了。”
我一看真的是他便对乡民们说道:“乡亲们,再见了!有空再来看望您们,我想和同水大哥去碰碰头。”
“慌啥?上俺家坐去!”
“不了,有机会我再来您们家坐,说不定还要挨家挨户地吃饭呢?”
“那就先上俺家去!”人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道。再僵持下去也无啥名堂,干脆推着自行车向乡亲们挥手告别。
不一会儿,我看到了佝偻的同行大哥。当他直起腰来时,我看到了他古铜色的国字脸,明显地一副病态。我默默无声地注视着这张既熟悉又可亲可敬的脸,没有说一句话。他把镰刀拿在手里,眼睛直视着近在咫尺的两位“陌生”的年青人。
良久突然他大喊一声,“小宋!是小宋!快想死我了!”他扔掉了手中的镰刀,眼睑中放射出奇异的喜色,像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一个箭步跑来,张开双臂把我紧紧地抱住,可以感触到他急促地呼吸声和剧烈的心中声。
这是朋友之间的情感拥抱,这是弟兄之间难得相会的拥抱,数十年来的思念之情全汇集在此热烈无比的拥抱之中。旁边的小胡子也被这真挚的感情所感染,不过他倒是很像在欣赏一对阔别已久的情人的拥抱。
“这是小胡子,我们厂的供销员,正好出差路过,顺便来看看您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大哥!”
“欢迎,欢迎啊!走,上俺家去!”他和小胡子紧紧地握了握手,便跑到一条干沟里去扶被我在和他拥抱时扔在那里的自行车。
太阳还没下山,天还很热。到家后,同水大哥给我们打了一盆井水,又从一只破旧的箱子里翻出一条绿白相间的新毛巾扔在盆中,请我们擦汗算是洗尘接风。自己到百步之内的私人烟糖店中买了香烟和茶叶后给我们泡了两杯茶。
闲谈之余,也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家中的情况:他父亲早逝,死得很惨。当时我还在这个队里煎熬。那是在73年的盛夏,老头顶着烈日,迎着酷暑挑着货郎担到十几里外的地方换破烂,因口渴在已经中暑的情况下到长满芦苇的池塘里捞水喝,不甚失足溺死,三天后才发现尸体将其抬回;母亲七十六岁了,虽说很健康,但这天在刘集她弟弟那儿,没见到这位慈祥的老人真是可惜得很。同水是老大,老二叫同顺,老三便是在林场请我们喝酒的那位,帮着招待我们的是老四,叫同川,我走的那年他才八岁,现在已是胡子拉茬的小伙子了。还有一个早已做奶奶的大妹叫同莲,似乎老夫妻俩早已自定会生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遂把四个儿子的名字一句话连起来便是:水顺行川(船),就象同字的下一辈,他们的堂兄所生的俊字辈那样:俊荣、俊富、俊贵、俊华、俊昌,合起来就是一句吉祥的美词——荣华富贵昌。
老大哥至今仍是光棍一条。一是他家穷,做为老大也好象是要做出一点“先人后己”牺牲精神,二是他的缘份不好,又碰上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在爱情方面,跟许许多多的男女一样,他也有着那么一段不幸的,悲凉的故事。他有过一个女友,是本村的民办教师,擅长音乐,而且是个大学生。由于是本村人,他们也可以用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来形容。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同水大哥戴上了“造反派”的袖章,当上了造反队的“司令”,那位大学毕业的女子仿佛觉得时机成熟,便和这位农**动的领袖热乎起来了。不幸的是,他们的友好往来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坚决反对,其理由就是当大学生的女儿也无从辩驳“你的那位是同字辈,而你却是素字辈,就是我这个当你爹的也要喊他一声大叔,你们两个相好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也不知是远到哪一房哪一代的亲戚,大概五百年前是一家吧!大学生懂得近亲结婚的危害,都姓叶,虽说年龄相仿,论辈份她的确得喊他声爷爷,哪有爷爷和孙女乱来的道理,天伦不容啊!姑娘了解到自己的老祖宗跟心上人的老祖宗并没有什么多大的瓜葛后,这位受到过伟大的**思想教育和熏陶的女大学生决意同封建主义的传统思想作彻底地决裂,和同水大哥继续好下去!花前月下时常有他们的身影。
可惜啊可惜!当他们情人难禁,在社场上的柔软的麦草堆上正欲makelove的时候,一束贼亮的手电筒光柱如照妖镜般地把他们**裸的肌肤暴露无遗,脸算是丢尽了。
姑娘想死过好几次,终没成功,于是便发誓终身不嫁!如今快五十的人了,仍然是一名没有丈夫的音乐教师,看来她的书没有枉读!同水大哥更是个有志气的人!瞧:他的房子全部都是用青砖砌成的。我在想:要不是他的一场大病,那屋顶的麦草也无疑是青一色的洋瓦啰!交朋友及结兄弟他是最好的人选,一个人要是没有一点不屈不挠的精神,那还算什么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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