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刀法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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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的武馆在京师开张了。
大侠王越在洛阳城里收的第一个弟子,也是王越这一生中,第一次收下的大弟子,就是一年多来,京师洛阳里,市井中风头最劲的史宁史军侯大人。
王大侠开馆暨收徒的那一天,前去捧场的,很有一些洛阳城里被人津津议论的风头人物。
何进何大人的大小公子何澶、何晏;前太尉曹嵩曹大人之子,现任议郎的曹操曹大人;四世三公之后的袁绍袁大公子;司徒公子,虎贲中郎将崔钧崔大人;城门校尉伍琼伍德瑜,洛阳名士张邈张孟卓,何颙何伯求,吴尚吴子卿,许攸许子远等,都曾到场祝贺!
听闻名满大汉的大侠王越,到了京师落脚,还要开馆授徒,洛阳城里有点家底儿的好(hao,四声)侠健儿,都是跃跃欲试,要去登门拜师。人家王师开馆时,可是说了,有教无类,只要是王大侠看得上眼,觉得根骨适宜学剑之人,都可拜师学艺。
不仅是一般的市井健儿摩拳擦掌,想要一入王师法眼;就是某些官宦家的儿郎,此时,也动了入馆学艺的心思,只不过,被父叔辈的一顿斥责痛骂,也只好无奈打消了这些心肠。
王师的武馆,成了许多好侠小儿竞相想要进去的地方,除了王师本身的名头太过响亮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头,就是王师的大弟子,史宁史军侯的两篇诗赋。
现在的洛阳城,街头巷子末,就连是一些童子,也在传唱着这两篇诗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纵使是这些童子不解其义,只是觉得这歌赋读来朗朗上口,煞是好听,可街面巷陌的一些男儿听了,都觉得热血沸腾。
“好男儿,就当如此!”
就算手边无酒,也要嘬嘴吹两下口哨,抒抒胸中一股激荡盘旋着的飞扬之气!
任侠游荡,也不是一无是处,不定哪时,我等也能吐气扬眉!说不定,也有史军侯般的人物,为我等赋诗一首,高歌一曲啊!
这些日子,前往军署,询问边塞是否招军的男儿,竟也比平常多了很多。
王越,史宁,已成了洛阳城里,众多百姓,甚至是一些高门大户人中,提及嘴边最多的人物了。
……
不仅创造了博戏中的奇迹,也印证了“生而知之”的神迹的史宁史大侠、史军侯,现在可忙得很。
经过议郎大人,大汉年轻一辈中的有名才子曹操曹大人的鼎力宣介,史宁已成了许多朱席诗宴中的常客。他一个赳赳武夫的身胚,着一袭长衫,驻身于一群或峨冠博带或落落潇洒的文宦士子当中,当真是显得“鹤立鸡群”,不协之至了!
肯定是不信,怀疑,考较,讶异,吃惊,震惊,迷惑,妒忌……,一个匠户之子,从小目不识丁,却在被人脑后一击后,博戏的运气好倒也罢了,这嘴巴里,时不时地竟然可以冒出许多的“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千古之诗!
愚夫百姓的“神仙点化”的流言,莫如是真的乎?
可是,真要“点化”,也要点化我们这些书香门第、诗礼传家的子弟啊,却不知是哪路的神人,偏偏看中了这陋鄙不堪的小人?
这个史家子,偏也一口咬定,他才不知是不是哪位神仙对其有了点化,只是那次不知被谁重击了后脑,醒来以后,不仅这运气好了,而说到诗赋,也就能张口就来,至于文字,也能够识得,却不知是不是真的神仙“点化”。
唏——!
天心难测,神意缈缈。不学而知,张口能诗的事,可是从所未闻。如说不是神仙点化,那又如何解释?
只是人家咬定自己也是糊涂不知,七问八问,后来也就没有人追究下文了。
说起来,真是纠缠在这事上,许多人觉得,自己面皮子也不好看。
幸好,这匠户子虽然张口成诗,可不通经文,你真要以圣人微言大义问他,他也最多是一鳞半爪,一知半解的,这让许多心里很是酸溜溜的仕宦们,心中也好过了许多。
……
除了要去参加官贵们的考较或猎奇之宴外,史宁现在最忙着的,就是要跟着自己厚颜无耻懵将来的师傅王越大大练武了。

他那个何进手下当值的军侯一职,他没当回事,何进,也没当多大回事!有事,就是去点点卯,应应景,这样的时候还真不多。倒是在何大大的宴席上,史宁进诗的时候,还要多些。
他一个捐官儿,还是凭着人家何大大的儿子才有“资格”捐的官儿,这位何大大,虽然对儿子交的这“朋友”印象有了很大改观,可是吟吟诗,作作赋还很可以,其余的嘛,也就算了。
何胖子和曹操隔三岔五地也要来找他。胖子每次来时,他那个小兄弟,也爱跟着来。看来这个何晏,硬和乃兄不同,是个诗书料子。胖子、小子和曹操,史宁都不会怠慢了,只要是来,都是会“侍候”好了。
这以外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处理一点庄子上的事务,史宁都在王师傅的武馆里度过。
当然,王师傅的武馆,也是他这个死皮赖脸赖上人家的徒儿,给置办的。
不勤学武艺,不勤练武艺不行啊。日子已经迈进了光和七年。“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血腥腥的口号,就要响起来了。
黄巾起事,具体几月几日,史宁早记不起。不过,他知道是开年不久。好像黄巾军有个叛徒告密,黄巾的一个干将,也被汉庭斩杀。现在这京师也还平静,可是这平静之下,怕已是暗流涌动了。
好似黄巾之乱,京师洛阳倒也“平安”,可是,史宁来到这汉末之后,疯狂敛财,妄图保命,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应付这黄巾流贼。黄巾的乌合之众,蹦跶不了几天,可黄巾起事,正是命贱如狗的乱世的开始。史宁搞的名堂,主要就是为了应付这之后的真正乱世啊!
傍上了何澶何胖子,眼睛都不眨地拿出几百万甩给那个在皇宫里开集市、兴裸泳的败家皇帝,原本就是想跑远些。交钱脱籍,甩钱捐官儿,是为了没有任何麻烦地跑路。乱世之下,虽是没有几方净土,可相对安全,相对平静的,像益州,交州,都是可以先去的嘛!
可是,何大胖子热心,硬把他史宁留在了洛阳,这跑路,还不知几时才能成行。大汉京师洛阳的“太平”没几年就要寿终正寝。而如今,蒙着拐着拜了一个据说是天下第一剑的高手为师傅,不勤学,不勤练,那老子不傻才怪!
练练练,老子绝对要练练练!这几年,老子绝对要练出一些保命的斤两出来——身上的斤两,绝对要和保命的斤两相称了!
就凭老子这“从小”打铁熬出的一把子力气,练不成高手,至少,以后如果遇着刀枪搠来,至少逃命,没有问题!
不过,我的王越师傅啊,今后就算是“逃命”,看来,还是要把你拉在一起!
因为——
“长平啊!我王越一生最足傲视天下的,便是我的鹤鸣九皋之剑。此剑法,剑驰于外而神含于中,专著心气之行而不着拙力,练到大成后使出,可谓是无形无迹,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可是,长平你体魄雄健,一身拙力,如要习这鹤鸣九皋剑法,不仅艰难,而且收效怕是甚微!”
一席话,就似在三九寒天,一盆子的凉水,直从人家史宁的脑门子上,给泼了下来……
“长平啊,你的根骨,也不是不适合练习武艺。只是你的身量和这把子气力,不合我这剑路的法子。倒是你的师弟史阿,灵动柔活,他的根骨……修习鹤鸣九皋剑,说不定倒有几分成就!”
……
“唉,长平!为师和你投缘,你对为师又是如此……若是别人,我是不会收为徒弟的。这样罢,我早年游侠于幽州时,曾遭逢了一个好手。这人使刀,刀法无名,可急若奔雷,捷如鹰隼,那时我的剑法还未至大成,那人几乎和我斗了个旗鼓相当。我生平见过的刀法中,这刀法也算极为了得了!那人与我不打不相识,之后我俩相交了一段时日,他的刀法,我也略窥了一些门径……我把这刀法传授于你,你若肯下苦工,十年之后,这世上一般的好手,也能斗上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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