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望帝春心啼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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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元朝河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汴梁路大狱,现在由红巾起义军建立的大宋龙凤政权开封府天牢,关押重犯的天字号牢房里,偶尔传出一两声痛苦的呻吟,在昏暗的大牢中时断时续。
这里没有狱卒,因为胆子最大的狱卒在这里呆久了也会发疯。幽幽的呻唤,凄厉的嚎叫,让人的耳朵时刻不宁;阴湿霉烂的气味,比三年没掏的粪坑还要刺鼻;半埋在地下的监室,那一股子阴寒能透过皮肤、穿过肌肉,硬生生的钉得骨髓直发凉。
天牢最深处的一间牢房,铺着霉烂茅草的地上,瘫着血肉模糊的一团,只有借着牢房外墙顶上碗口大的窗洞子透进来的那点儿光亮,才能勉强看出这是个蜷缩着的人体。若不是痛到极处那一两下抽搐,或许根本没人会认为这是个活人。
是不是活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到中午就要拖出去开刀问斩了。
全身伤口无处不痛,有的地方高高肿起,随着心脏的跳动、血液的冲击,一跳一跳的痛;有的地方伤口结了血痂,皮肤的张力拉扯着血痂,撕扯般的痛;有的地方流着黄水,麻麻痒痒的痛……然而这些都没有心灵的痛苦更让他难受!
他满口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全身都在微微颤抖。两只手紧紧的捏成拳头,指甲刺破了皮肤,陷进了掌心的肌肉里,一滴一滴的鲜血从攥紧的拳头缝里流下,染红了干枯的稻草。
二十天前,开封城外,八里铺。
“喂,喂,还有气儿吗?”
“没救了,被战马踩踏,伤了五脏,活不过三个时辰。给他个痛快吧。”
“快走快走,再看看前面还有活人不。”
楚风艰难的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便是铁马金戈的古战场。遍地尸首,流出的鲜血汇聚成泊泊的小溪,顺着低洼处流淌;不远处,一面残破的大旗被鲜血染上了一层妖异的赤红,斜斜**土中。失去了主人的战马阵阵悲鸣,不时伸出热气腾腾的舌头,舔舐着主人的脸庞,它还不明白,曾经的战友将永远不会醒来。
穿越了?
你才穿越,你全家都穿越!楚风楚大公子唾道,我这儿拍戏呢。
“靠,道具、布景的功夫没白花啊,这都快和真的差不多了。”楚风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打心眼里佩服这剧组的布景。不过也难怪,名导演张一谋要靠这部《成吉思汗》和另外一位大导演陈凯哥争夺贺岁档,几亿投入的大制作要是没点料,估计观众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买票看电影啊。
楚风把头枕到旁边一具“尸体”的腰上,让自己躺得更舒服点。可怜啊,楚某人本是名牌大学冶金机械专业的天才毕业生,他入学那两年,机械专业火得了不得,沿海各大厂家哭着喊着要人,偏偏到毕业的时候,老美的什么房地产次级债引发了世界金融危机,华尔街全面崩盘,许多名声如雷贯耳的跨国公司都呼啦啦倒下一大片,中国制造业也深受重创,行业内部阵阵裁员的腥风血雨,别说招新人了,连经验丰富的熟手都卷铺盖回家抱孩子。于是,咱们的天之骄子楚风同学,便一毕业就失业,沦落成为北漂一族。
这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听说老美的通用、福特都闹着申请破产,咱中国的制造业受点影响,正常!楚风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打零工,等着天上掉下一份馅饼,哦,是一份工作。
端过盘子,卖过报纸,楚风最后七拐八拐的干上了群众演员这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每天三盒盒饭加20大圆。直到有一天,《成吉思汗》剧组招人的时候,剧务一眼看中了他:“这小子身板挺壮实,让他演个百户!”
从此楚风每天拿到了50大圆。
这小子心里寻思啊,自己莫不是走了星运?抽空翻了翻《射鸟英雄传》、《倚天屠虫记》、《元朝那些事儿》和《大元朝的另类史》,想出了点自己觉着有新意的剧情。终于逮住了机会,抽冷子和张一谋谈了谈自己对剧情的看法,结果就是第二天剧务非常高兴的告诉他:你荣升了!
工资从50元涨到100元!
兴奋了好久的楚风,临开拍才知道自己的“百户”被撤职了,改演尸体。因为晦气,扮演尸体的群众演员都是拿100大圆,而且不用说话,直接躺地上挺尸就行。
怎么给这么个差事?没奈何,只好涂上一脸红色染料,躺地上装尸体。
琢磨了半天,楚风才回过味儿。搞半天这是剧务告诉自己:你小子自己挺尸去,别没事儿烦着张大导演!
郁闷带无聊,楚风躺着躺着就去和周公同志进行会晤,就怎样更快更好地提高睡眠质量的问题,宾主双方展开了深入而又亲切的交流。
这半天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擦了擦嘴角流下的口水,楚风发现今天的戏份算是完了,你看,一场大战打得只剩下大片尸体,接下来还能拍什么?最多再磨上半小时,就能收工领盒饭了。
听见远处有几个人怪腔怪调的喊叫着打扫战场,被他们搅醒了一场好梦的楚风暗自发笑:这几个演员一口河南腔,让他们演蒙古人,简直牛头不对马嘴嘛,幸好电影是后期配音!
眯着眼睛看看附近没有摄影机,估计自己没在镜头范围内,为了能躺得更舒服点,楚风轻轻挪动了一下身子,把后脑勺枕到旁边一具“尸体”的腰上。
狗日的,硬邦邦的磕得后脑勺疼。楚风颇有不满的捅捅“尸体”,小声说:“老胡,跑龙套而已,不用这么认真吧?装个尸体还真绷得硬邦邦的。”
“老胡”没吭声。
“喂,喂。”楚风轻轻拍了他两下,突然感觉有那么点不对劲儿,怎么这人身上凉飕飕的?
不,这不是自己睡觉之前还躺在身边的老胡,仔细看看他的脸,那象征死亡的灰白色绝对不是化妆的效果!
楚风的心脏一下子抽紧了,一口气停在喉咙口,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四周散落的残肢断臂、零零碎碎的人体器官,空气中那股子浓烈得让人想吐的血腥味……
做梦,对,这一定是个噩梦!我只要闭上眼睛数上三下,一切都会好起来。
于是楚风就闭上眼睛数了三下,还特意转过头朝另外一边睁开了眼睛。
尸体、无头的尸体!就在不到一米远的地方,一个人的躯干、四肢俱全,偏偏失去了六阳魁首,脖子上那翻卷的皮肤、淡黄色的皮下脂肪层、暗红色的肌肉组织、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和断头处一滴一滴流淌的黏稠液体,都在用真真切切的死亡,冲击着楚风并不算坚强的神经。
“哇~呕~”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长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的楚风稀里哗啦吐了一地。
该死,这不是拍戏,真的穿越了!
好不容易止住胃里那股子恶心劲儿,楚风刚刚抬起头,就看见一溜寒光直奔眉心而来。
生死关头,楚风爆发出了远超平时水准的速度,以一个非常奇怪的姿势拼命一扭身子,长矛锋利的矛尖几乎是贴着脸颊擦了过去。刹那间,楚风甚至可以看清矛尖上尚未干涸的血迹,甚至能隐约闻到那上面附带的死亡气息。

长矛的主人显然没料到这势在必得的一击居然没有命中,一个在战场上呕吐不止的人,突然作出了如此灵巧的闪避动作,这让他有点吃惊,于是,他犹豫了一瞬才刺出第二矛,目标也从对方的眉心改成了更容易命中的胸口。
显然,这犹豫的一瞬给了楚风机会,作为一个手无寸铁而且还没有受过任何搏击训练的现代人,他作出了一个普通人最常见也最有效的反应:侧身一让。矛尖擦着肩头划过,锋利的尖端划破了衣甲,带起一溜血珠。
矛尖已经刺到自己身后,矛杆横在自己身前,就算是个白痴也知道这时候该怎么做了。楚风双手用力抓住矛杆,这才看清长矛的主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孩,虎头虎脑的样子,身上仅有布衣,没有着甲,头上更没有头盔,包着块红头巾,正憋红了脸想从自己手中抽回长矛。
楚风可不想这么糊里糊涂的打下去,情急之下他气运丹田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卡(Cut)!”——这家伙总觉得还是在拍戏,把导演们喊停的行话搬了出来。
卡什么卡?大宋后卫军厢兵左营丙哨乙牌的刘虎子吓了一大跳,他还是个新兵,今天第一次上战场,虽然在牌头带领下戳死了个受重伤的元兵,也算见了血,可面对面的与人搏斗,这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心头的紧张甚至比楚风还要厉害。被这“卡”的一声大吼,刘虎子只觉得耳朵里震得嗡嗡作响,手上一哆嗦,长矛竟被楚风夺了去。
糟了,唯一的兵器竟然被敌人夺走,同哨的兄弟们最近的离这里尚有一箭之地,虽然都在朝这边跑过来,却是显然赶不及了。
对手持有长矛,牌头老赵说过,一寸长一寸强,对付长兵器只有贴身肉搏可以克制它的威力。刘虎子正待揉身而上,却见那个“元兵”将长矛远远的抛开,向自己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为什么要杀他?
刘虎子愣住了,小明王龙兴以来,宋元交兵,双方死伤凡百万数,恐怕还从来没有哪个士兵问对方为什么要杀自己,自然老赵也没有向他解释过这个问题。
但是,“羊羔儿息”(色目人放的高利贷,利息按复式计算,非常高)逼死的父亲,被色目富商抓去抵债的母亲、姐姐,阿速军抄掠村寨的残毒……这一桩桩一件件早已扎根脑海,父亲吊在房梁上的灰黑的脸,母亲和姐姐骨肉分离时悲泣的脸,村寨中乡亲们沾满血污的脸,一张张充满仇恨的脸庞、死不瞑目的脸庞,像过电似的在眼前闪过。
刘虎子双眼赤红,嘶吼一声:“杀鞑子!”
楚风早就看见附近的十多个战士在向自己奔来,不远处和他们同样装束的战士还有很多,两三百米的地方还有十多个骑兵,已经兜转马头把注意力投向这边。在起伏平缓的广阔地域,没有树林等障碍物,绝对躲不过骑兵的追杀,倒不如快些放下武器,表明自己的态度。
孰料刘虎子不吃这套,仍旧势如疯虎的扑来。
唉,难道古代人不讲“放下武器、缴枪不杀”么?楚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快的将头上的毡帽摘下,指着自己头顶说:“看,我不是鞑子。”他也是一时急智,知道在古代不管蒙古鞑子满清鞑子还是其它什么鞑子,一定不会有留寸头的。
刘虎子停下了,逐渐围过来的士兵也停下了。他们都搞不清楚眼前这位究竟是个什么人,穿着一身鞑子的军服,却留着寸把长的头发,显然不是喜欢梳小辫子的蒙古鞑子;看他黑眼睛黑头发,自然也不会是色目人;但是汉人当中,也没把头发剃掉的呀!
要编造一个合理的谎言,就得弄清楚现在所处的时间地点。楚风开动自己逻辑严密的大脑,运用所学不多的历史知识进行分析:首先,这些人说话的口音虽然有点怪,但可以肯定是汉语,也就是说,自己身处古代中国的某个时空;其次,他们的敌对势力是“鞑子”,那么可以把时间段限制在宋朝到清朝之间;第三,红巾包头,那么多半是元朝末年的红巾军了。
地方呢?楚风四下看了看,就在自己身后,一座巍峨的城池在夕阳之下气象万千,高达十丈的城楼上高高竖起一面红旗,猎猎西风卷动,旗帜上两行笔意凌厉的大字直欲破空飞去:“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大宋之天。”
不用怀疑了,这就是元朝末年韩林儿刘福通红巾军建立的“大宋”政权,地点就在大宋都城开封!
楚风面对这群红巾军战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说自己是浙江来河南贩运木器的客商,在蔡州城外被鞑子军队抓住,强逼他当兵。鞑子不把咱们汉人当人看,一个月前,几个鞑子兵酒醉之后,竟然把他的头发全剃了,以此取笑。这不,都过去这么久了,才生出寸把长。
古人都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甚至有一种刑法叫做髡,就是剃去头发,算是一种相对比较重的肉刑了。
红巾军战士们从军前都身受鞑子欺压,听了楚风的说辞,都是感同身受,竟然没有人怀疑。也亏得楚风机灵,为自己编了个浙江的籍贯,浙江地方口音极多,有十里不同音之说,这样可以掩盖自己相对比较怪异的口音。开封的红巾军多数出自颍州一带,最远也在河南境内,在交通不便的元末,他们眼中的浙江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了,别说现代汉语口音,就是楚风对他们说英语,恐怕都不会引起怀疑。
当然,楚风取得信任的基础是他和蒙古人、色目人截然不同的汉族面部轮廓特征,在一个民族压迫和民族矛盾异常激烈的时代,几乎所有人都能基本准确的从面容、体味、口音等方面分辨另一个人的民族,何况楚风并没有鞑子最常见的两个习惯:编小辫子、穿耳洞戴金环。
“那么小哥准备去哪儿呢?”说话的是个年纪较大的士兵,楚风从大家的反应判断他是这群士兵的首领。
楚风跨步向前,左手紧贴臀后,右手胸前握拳,面容坚毅无比、目光聚焦在远方天际线,那一刻,黄继光、邱少云、双枪老太婆灵魂附体,他用最激昂的语调慷慨陈词:“我要和你们一起打鞑子,我要弃、暗、投、明!”
其实这个问题他刚才就想好了:自己一个学机械的大学生,对元朝历史一知半解,穿越得莫名其妙,既没有一身绝世武功,也没带点手枪手榴弹西瓜刀敌敌畏要你命3000,可以说没有一点儿自保的手段。兵荒马乱的,能威胁到自己生命的因素实在太多,如果不跟着这群红巾军,说不定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好!好一个弃暗投明!”赵牌头兴奋的说:“弥勒下生,明王出世。我大宋兴光明、绝黑暗,楚兄弟开口便是弃暗投明,岂不正是和咱们有缘吗?”
士兵们欢呼一声,簇拥着楚风向城门洞走去。身后,残阳如血、江山如炉;城楼上,猎猎西风、漫卷红旗。
赵平虏和刘定远终其一生都没有忘记,他们追随皇帝陛下、书写伟大传奇的起点:大宋龙凤五年、抑或大元至正十九年四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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