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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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城内东北角那座著名的铁塔第十三层,熊熊圣火昼夜不息,在白天的日光下虽然看不清火光,但那滚滚的烟柱直冲霄汉,几十里外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西城墙上,楚风懒洋洋的晒着太阳,遥望铁塔上的烟柱,盘算着自己的心事。
他现在已经是“大宋”朝廷的后卫军厢兵左营丙哨乙牌的普通一兵了。韩林儿、刘福通草创的龙凤政权虽然已经定鼎开封,毕竟是个农民起义军的老底子,参军入伍的手续非常简单,管着十个大兵的乙牌牌子头老赵把楚风带去见了丙哨的百户陈六九,既没有政审也没有填个档案啥的,在粮饷册页上填个名字,楚风就成了大宋朝廷的光荣一兵。当然,一个小兵是绝对不用发给金牌、虎符的,唯一的身份证明就是此刻他包在额头上的那块红布。
龙凤政权的军政制度基本上照抄元朝,因为韩林儿自称宋徽宗十世孙,于是把宋朝的一小部分制度也添进来,以显示“大宋”的正统性。军分禁军和厢兵,禁军是主力作战部队,主要由骑兵、弓手、步卒组成;厢兵是后勤支援部队,成员不是新兵就是老弱病残,另外厢兵下面还设有相对独立的健妇营、童子营,主要安置随军家属。
后卫军厢兵主要负责操作守城的器械,按照规定,各营各哨各牌要轮流上城墙值守。
所谓值守,无非是在城头上晒太阳睡大觉——前些天小股元兵游骑来城下骚扰,只要红巾军出战,元兵几乎是一打就跑,大家越来越不把鞑子当回事了,白天睡大觉军官们也不管。
回到元朝的最初几天,楚风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在看电影,又好像在做梦一样。他觉得也许再睡一觉,就会回到熟悉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又一个夜晚过去了,他在房间里睡过、在露天里睡过、甚至悄悄跑到城外他穿越之后出现的地方睡了一次……奇迹没有发生,每次满怀希望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个土黄色的开封城,还是城头上那面飞扬着的大红旗。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风不得不承认回二十一世纪的机会是越来越渺茫了。那么,怎么在元朝末年生存下去?
强压下对亲人的思念,楚风开始检视自己拥有的资源:因为拍戏,只穿了件仿制的元兵军服,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之类在古代能卖上一笔钱的东西都没带身上;不是特种兵也不是专业杀手,大学体育一般混个及格,因为现代营养条件好,体力大概属于中等偏上,战斗技巧为零,和刘虎子这样一个十六七岁刚入伍的娃娃兵打还受了伤,对上老兵肯定玩完;对元末这段历史只记得一个大概的走向,主要来源于武侠小说、中学历史课本和几部电视剧,知道刘福通、刘伯温、察罕帖木儿、陈友谅还有朱元璋。
对,朱元璋!记得什么书上说他“得国之正,非汉、唐、所及”(解缙《大庖西封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楚风记错了,这是孙中山推翻清朝时说的。朱是“驱除胡虏,恢复中华”,只相差一字~原谅一个不懂历史的工科学生吧),从布衣起兵到扫除胡虏一统天下,相对先为隋臣后自立的唐高祖李渊、欺负孤儿寡母篡了位的宋太祖赵匡胤,朱元璋的皇位更加堂堂正正;汉高祖被匈奴人围在白登山下,李世民被颉利可汗打到了渭水河畔,朱元璋却从南方起兵把元朝打出了长城,实在是一位响当当的大英雄、大豪杰。
另一方面,朱元璋的运气实在太强大,完全是开启了标准型小强主角模版外带后宫种马,朱大大一个小兵去投军,虎躯一震,元帅郭子兴马上哭着喊着把义女大脚马皇后嫁给他,然后当了便宜老丈人的郭老总对小朱同志是要人给人要枪给枪。
这时候小朱还没大将啊,不要紧,王霸之气一放,马上来了汤和邓愈徐达常遇春等一堆童年玩伴,每个都完全启动了超级赛亚人型小弟模版,打仗一个顶一万,偏偏还忠诚得不得了,朱老大叫他西绝不往东,叫他死马上抹脖子。
又有兵又有将,还占了南京城,仍旧干不过陈友谅,不用怕,朱大大是主角,幸运值100万,陈友谅是小受型男配角专供主角蹂躏的,在一系列狗屎运的作用下,陈小受无奈的倒下了,临死还在无语问苍天……光是虎躯狂震王霸之气乱飙就算了吧,朱大大居然创造性的在军队中广泛使用火枪火炮!楚风悻悻的想:靠,莫非朱元璋和我一样是穿越来的?
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元顺帝等等一系列小受型男配角,用血淋淋的惨痛经历揭示了一个真理:永远不要和开启了小强模版的主角作对。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的现代人,楚风当然不会傻到去和朱大大比拼王霸之气——毫无疑问,“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朱元璋先生虎躯随便震两震,以五流龙套演员楚同学那小身板是绝对经受不起的。
楚风最大的优势就在他知道历史的大概走向。
要高举紧跟朱大大!楚风暗自决定: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哦不,是去抱紧朱元璋的大腿。
至于朱大大建立明朝之后大杀功臣,这个问题也好解决,只要不揽权不出头,配置点火药造点鸟枪,凭这些本事做个平庸的中层军官,想必也杀不到自己头上。找机会投靠老朱的四儿子朱棣,这家伙会篡了侄儿建文帝的皇位,还会派郑和七下西洋,指不定自己还能和郑公公一起去东南亚,公费旅游新马泰,享受普吉岛的阳光海浪金沙滩……
楚风一边流口水一边给自己制定人生目标:投靠朱元璋。
不过目前最现实的问题是:怎么从开封去南京?这些天开封城外时不时有元兵游骑出现,就算是奥运会短跑冠军,估计也不可能在河南平原上跑得比马快,身为一个珍惜生命的现代人,楚风可不想冒险。从种种迹象看,鞑子兵大概还不知道什么叫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他们对杀人越货倒是很感兴趣。
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楚风决定在想办法投奔朱元璋之前首先解决生存问题,因为肚子又在咕咕抗议了:它能够适应添加了螺丝钉蟑螂碎石子等等原料的大学食堂饭菜,对电影剧组提供的大量使用地沟油的盒饭也形成了免疫力,甚至能够承受苏丹红和三聚氰胺的侵蚀;但是,在红巾军的硬面馍加干咸菜的迫害之下,楚风的肚子在每次餐后的两个半小时,准点咕咕叫响,时间精确程度堪比瑞士名表。
老实说,小明王对他的士兵们并不苛刻——甚至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军队吃得好:大米白面管够!要知道这时候朱元璋的兵正饿着肚子狠揍张士诚,陈友谅弄了些杂粮面糊弄着他那六十万大军,察罕帖木儿的手下更可怜,朝廷发给的至正钞票只能擦**用。
但是,没有肉、没有新鲜蔬菜、没有油水、更没有酱油辣椒味精的老米饭硬馍馍加干咸菜,在现代人看来真是难以下咽。楚风上中学时看见监狱里派犯人出来搞基建,也就是替建设单位挖土方,那些犯人还吃着炒土豆片、炒青菜,一大桶白菜汤管够。这红巾军的伙食,居然比现代的牢饭还差!大学时,曾经有女同学对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每人每天一斤粮食定量还饿死人表示怀疑,楚风也有点奇怪:寝室里八条汉子,除了东北来的王大个子,没人能吃上一斤纯粮,几个广东福建的兄弟,每天还吃不了半斤粮食呢!现在他才知道,没有油水干吃粮食,一天一斤还饿得慌。
楚风拍拍空空如也的肚皮,打着呵欠走下城头。
开封城外,大片麦田里黄黄绿绿的一大片,从城头上看像是一张蠕动着的厚绒毯;走近才能发现,所有的庄稼已经荡然无存,那密密麻麻的一片,竟然全是蝗虫!
山东、河东、河南、关中等处蝗飞蔽天,人马不能行,所落沟堑尽平,民大饥。——《元史.本纪第四十五》此时的开封城外,早已是蝗虫的世界,因为城中的树木花草等等一切可以吃的植物,都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蝗虫们一扫而光,只有城外的原野上还能找到它们的食物。
楚风解下腰上拴着的麻袋,朝地上的蝗虫扣去。蝗虫实在太多了,也不怕人,楚风就像扫垃圾似的,根本没费多少劲儿就装了半口袋。

找个池塘,把蝗虫掐掉翅膀,拽掉头的同时拉出内脏,再去除腹部,只留下胸部和连在上面的大腿。每十只虫子穿在一根细木棍儿上,放清水里洗洗涮涮,弄干净了备用。
从贴身口袋里摸出火刀火石和一小块儿烤焦的火绒,将火绒紧贴在火石片上,用食指和拇指捏住,另一只手拿火刀,用纯钢钝刃擦击火石边缘,在火花飞溅中艾蒿绒团做的火绒被点燃,冒出一缕缕灰白色的烟雾。把冒烟的火绒包上早准备好的细草,小心翼翼的吹了吹,明黄色的火焰欢快的腾起。几下子就点起一小堆柴火,楚风笑着把火刀火石揣回怀里,对自己很快掌握古代的点火技术很有点儿得意。
捏着准备好的蝗虫串儿开始烧烤,不停翻动让它受热均匀,防止烤焦和夹生。蝗虫肉不大,分把钟就能熟透,油亮油亮的金黄色刺激得人直吞唾沫。楚风见火候到了,又从怀里摸出个小布袋,里面装着几个小油纸包,分别是细盐、花椒、干姜粉、茱萸等调料——这个时代还没有南美传来的辣椒,人们吃辣主要用茱萸调味。“遍插茱萸少一人”,大诗人王维和咱楚大爷是同道中人。
楚风用手指头撮起一点儿调料,细细的洒在蝗虫串儿上,再放到火上略略加热入味。哇,这下子不得了,能让人发狂的香气远远地飘到了城头上,引得士兵们一边吞口水一边伸长了脖子朝这边看。
“兄弟们,来尝尝不?管够!”楚风举着虫肉串儿向城头上招呼,谁要吃,城外蝗虫应有尽有,请客不花一点本钱。
士兵们费力的咽下已经涌到喉咙口的唾沫,同时坚定的摇脑袋表示拒绝。开玩笑,蝗虫,那是天老爷降下来的,吃了它,会遭报应的!
宋儒宣扬“天人感应”,认为地震、冰雹、海啸、蝗灾等等自然灾害都是上天对人间的警告。既然是上天降下的蝗灾,那么蝗虫自然也成了神虫,绝对不能吃的。元末儒学式微,但是“蝗虫不能吃”却早已成为一种迷信思想而深入人心。再说红巾军都是穷苦出身,现在当上大宋朝的兵,能吃上饱饭就是天大的幸福了,他们并没有拼死吃蝗虫的动力。
早知道他们不会吃的,楚风前些天每次吃这玩意儿,赵牌头和几个老成的兄弟还劝了他几次,楚风当面嗯嗯啊啊的支吾过去,事后照吃不误,老赵他们见劝不动也就算了,不过其他的士兵是绝对不会吃的。
胃里早就翻腾开了,楚风正要把香喷喷油亮亮的肉串儿塞进嘴里,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娇滴滴脆生生的声音:“楚哥哥~”
唉,怎么每次都是不早不晚,我一弄好她就出现?楚风哀叹着转过身子。
这个小女孩叫王敏儿,今年只有十四岁,个头却比楚风矮不了多少,苹果脸是健康的小麦色,两边的脸蛋红扑扑肥嘟嘟的,两颗乌溜溜的大眼珠紧紧的盯着“楚哥哥”手上的肉串。
楚风有心逗逗她,一口就咬掉了肉串头上最大那块虫肉,外面的虫壳香脆爽口,里面的虫肉带着微甜的虾味,楚风还故意咂吧咂吧嘴:“嗯,好吃,真好吃!”
王敏儿的大眼珠子蒙上了一层潮气,泪珠子就在眼眶里打转,红艳艳的小嘴儿一瘪一瘪的,却不肯开口向楚风讨求。
哈,就知道这小姑娘是这样子,从不肯服软。真像姨妈家的小表妹,都是又臭屁,又缠人。
楚风把肉串递到她手上,小姑娘才破涕为笑,接过肉串张口大嚼。
王敏儿是后卫军厢兵女营中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单独住着一个小宅院。楚风听她说过,她们一家原本住在颍州(今属安徽阜阳),爹爹是个贫穷的读书人,在敏儿出生后不久就撒手人寰,留下王敏儿和大哥王宝儿、二哥王奴儿,三兄妹和母亲李氏相依为命。李氏能用野生草药替人治病,而且效果还非常好,靠这手本事,才能拉扯几个孩子逐渐长大。
到了敏儿五岁那年,又遇上灾荒,家里实在支吾不下去,李氏打发了两个哥哥逃荒去沈丘(今安徽临泉西北)舅舅家混口饭吃,少了两个吃饭的半大小子,靠卖草药才勉强撑过来。
第二年,刘福通颍州起兵,李氏带着敏儿去舅舅家避难,结果半路上被红巾军裹挟,编入了女营。幸亏李氏有草药治病的绝技,特别善于治疗跌打损伤,这对于转战四方的红巾军真是太重要了,两娘母得到了最好的待遇:不用干洗衣煮饭等杂活,吃饭按百户分例,行军打仗和韩林儿刘福通的中军一起行动,受到最严密的保护,这才在危险的军旅生涯中幸运的活了八年,直到红巾军打进开封城。
战争引起的大范围大规模人口流动,正好是滋生传染病的温床。一年前,开封爆发了“时疫”(古代对传染病的通称),李氏在救治病患的时候,不幸也染上了疫病。草药对传染病的效果远远不如现代医药,这位可怜的母亲倒在床上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李氏死后,敏儿哭得死去活来,偏偏这时候女营的一个百户牛氏只肯拿床草席殓葬,王敏儿不肯,和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牛氏当即下令要敏儿从小宅院搬回大营居住,还要她负责缝补浆洗一个哨近百人的衣服——既然会治病的李氏已经死掉了,就没必要保留王敏儿的特殊待遇了嘛,她早就看不惯这两娘母了。
谁知王敏儿马上露了一手漂亮的接骨神技,众人才知道李氏已经把一身本领都教给了女儿。这下子牛氏只能灰溜溜滚蛋,接下来厚棺材也有了,原来的优厚待遇也继续保留。
前些天,楚风穿越到开封城外就和刘虎子莫名其妙的打了一场,肩头上被长矛划破了条小口子,他也没在意。结果两三天后,伤口红肿发炎,整个人也开始发低烧,赵牌头赶紧带他去找王敏儿,也真神了,内服外敷了几帖草药,感染的伤口竟然完全愈合。
几天前,楚风开始例行的蝗虫烧烤大餐,被没事乱逛的王敏儿抓个现行,这小妮子才不怕什么报应呢,吃烤虫肉像吃炒豆子,而且以帮楚风治好肩头伤口为理由挟恩图报,把楚风好不容易搞的一顿加餐吃了个一干二净。而且在那之后,楚风每次烧烤,她都会在大功告成之时神兵天降,夺取“楚哥哥”的劳动果实。所以楚风每次干脆都准备两个人的份量,他首先要满足王敏儿这只小馋猫,然后才能填饱自己的肚皮。
看着吃得小肚皮圆滚滚,小嘴巴冒油,红脸蛋儿上还残留着佐料面儿的小馋猫,楚风哀叹一声:苦啊!每一串烤好的蝗虫肉都被这个小家伙抢去了,他还饿着肚子呢。王敏儿从来不明着讨要,要么发挥眼泪攻势,要么大讲救命之恩——治疗肩头的小小伤口已经被这小妮子升级成再造之恩了,然后心软的楚同学就会乖乖就范,宁愿自己饿着,也要首先满足王敏儿。
终于,小家伙吃得撑住了,半躺在草地上,双手托腮看着楚风忙活。两条健康的大长腿交叠在一起,薄薄的葱绿色绸裤被绷得紧紧的,显出一道让人心悸的曲线——妈的,我这是怎么了?她才14岁!收回绮念,楚风狠狠地揪了揪王敏儿肥嘟嘟的脸蛋儿,转头继续干活,现在烤的才是属于他的那一份儿。
牌子头老赵站在城头上看着楚风,这个后生聪明,又见多识广,恐怕将来不会只做个小兵吧,也许他会成为一个百户,或者管营千户?就是胆子太大,又嘴馋,他刚来的时候,头上戴着铁盔,身上穿着皮甲,没几天就把盔甲都卖给了前锋军陷阵营的人,到手几两银子买火刀火石和衣裤被褥没花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却去买了青盐、胡椒,妈呀,那胡椒也是咱老丘八吃的?一两银子还买不到一两胡椒,连千户大人都舍不得吃呢!折寿啊!
中午饭点儿到了,开封城中二十万居民,家家户户腾起了细白的炊烟,伙头军也该把装满了馍馍的柳条筐子抬到城头上来了。想起香喷喷的白面馍馍,老赵就觉得嗓子眼儿里朝外冒口水,现在这日子真是太好了,只有跟了小明王、刘丞相,才能敞开吃这大米白面呐!
但是想起最近越来越频繁出现在开封城外的鞑子游骑,老赵又在心里犯嘀咕:这太太平平的日子,恐怕不会长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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