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盗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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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进行的很顺利,在一个月之中,剿灭了五、六股强盗,这种人数从几十人到二、三百人的强盗,灭起来甚是容易。团团围住后,对着惊慌失措的匪徒一阵箭雨,剩下的匪徒也就是两三成了,再派几百步兵一拥而上,几乎是五个打一个,甚至是十个打一个,几刀之下,匪徒就全灭了。胜得不费吹灰之力,全当拿来给新兵练练手。
人员损失不大,但箭矢的数量下滑的厉害,已到了不得不补充的境地。眼看至少还有近半的区域尚没有进剿,特列瓦里昂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俾斯麦城休整。
队伍中的战利品已经堆满了几辆车,强盗的生活真是富裕。瑞克想到回贝尔维尤城后可以分到的奖金,口水直流,每个人总能分到一两个金币吧。这次的剿匪也太容易了,强盗们根本就是来送钱的嘛。
“有钱,也要有命去花。”斯瓦辛格冷笑道。
五、六百个人密密麻麻的挤在前面。
之所以用挤,是因为在一片平原上,这群人却没有展开队伍,反而很密集的形成了一个不规则的阵型,狠狠地盯着剿匪军。
这群人服饰混乱不堪,有穿皮甲的,有穿布衣的,甚至还有光着上身的,手中的武器同样是千奇百怪,刀枪棍棒,斧头菜刀,应有尽有。
很明显,不管他们是强盗也好,是流民也罢,对特列瓦里昂的千人队绝对不怀好意。
舒华叹了口气:“有麻烦了。”
“怕什么?我们人多,轻轻松松干掉他们!”瑞克撇撇嘴。
“全体列防御阵型!”特列瓦里昂下令。士兵们迅速移动,把一百名弓箭手护在中央,结成一个圆阵。
“有没有搞错?区区这么点强盗就要结防御阵型?也太小心了吧。”瑞克一呆,应该象之前的战斗一样,应该乘对方还没有靠近,抢先动手,让弓箭手齐射几轮,消灭敌人大部分人员才对。
“瑞克,如果你是那群人的首领,你会怎么做?”舒华问。
“当然是找个易攻难守的地形,象山谷,山道之类,设个埋伏,挖点陷阱,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最少也要找个密林突袭,怎么也不会选择这种空旷的地形,正面面对优势兵力,又有远程攻击能力的敌人,这简直是送死。”瑞克当兵这么久,多少有点军事素质了,回答似模似样。
“哦,那你觉得对面的强盗头儿会是个连你都不如的白痴?”
瑞克目瞪口呆。不错,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果然,过了片刻,后方和两翼涌出了大量的人员,服装各异,队型不一,却配合默契,将第二军的官兵团团围住。几分钟内,强弱易势,盗匪们的人数,至少有三千之众。
瑞克目瞪口呆:“靠!这是哪个强盗窝的!居然有这么多人!造反都够了!”
“瑞克,强盗的首领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啊!”舒华说,“看服装和队型,这里至少有几十个强盗帮。能说服这么多人,并组织起来,不容易啊!”
瑞克觉得有道理,嘴上却说:“选择在没有优势可言的地形,和武器盔甲都比自己方面更好的对手正面做战,我看不出有什么不简单的地方,换个白痴也比他强。”
“瑞克,选择在这里作战,是因为现在是最好的时机。”
“哦?”
“连日的持续作战,已经耗尽了我军的箭矢,弓箭队的箭支存量已经到了必须补充的边缘。前面就是我军计划的补充物品的城市,在我军进城补充箭矢前截住我们,我军就没有了攻击力最强的武器,无法采取之前的主要依靠弓箭作战的方式了。我们的步兵将不得不面临敌我人数上的巨大压力。”舒华大大地叹了口气,“几十伙强盗联合起来的队伍,矛盾和摩擦必定数不胜数,对方的首领能解决这些问题,将毫无军纪的强盗组合在一起,统率能力很强啊,再加上将我们的情形计算得相当精确,时机把握又恰到好处,是个高手啊。”
瑞克这才明白,白痴的,是自己。
“瑞克。”
“嗯?”强盗们开始蠢蠢欲动。
“送你两句成为一个将军必备的要诀。”强盗们摆出了攻击的阵型。
“第一,永远不要低估你的敌人。”强盗们已经慢慢逼近。
“第二,战场上斗智不斗力。”强盗们大声呼喊着,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
舒华大喊:“弓箭手!预备!”
敌人越来越近,已经看得清面目,距离只差五十步。
“放箭!”
前面的强盗如割草般的被箭矢收割了生命,成片的倒下,后面的强盗高喊着,踩着同伴的尸体,疯狂的前进。
“全体士兵,准备战斗!”
血花四起。
士兵们素质较高,强盗们人数众多,双方舍生忘死的撕杀着,惨叫着,战局一直胶合着,不知道胜利将属于谁,而对于失败者来说,那就是死亡。
瑞克奋力挡住迎面的一刀,还未来得及看清对方的长相,身侧的士兵就一刀砍进了对方的胸膛。瑞克抹了把溅在脸上的血水,抽眼环顾周围,只见到密密的人墙,根本分不清是哪一方占有上风。

“这群狗娘养的人太多了,我们伤亡损失太大,有几个小队快守不住了,我组织敢死队去冲杀一回瞧瞧。”舒华皱眉道。
“好,你带一队从西冲出,从东杀回,我派第二小队接应你。”特列瓦里昂道。
“进攻!杀光这群该死的强盗!”
舒华带着百人,冲出了人墙,杀入强盗联军中,一路势不可挡,只见强盗联军如浪花般起伏着,露出巨大的空隙。舒华直杀出包围,一转身,又杀入强盗军中,往返冲杀。不几回,就把强盗们杀得四散,更有数股强盗,一见情势不对,悄悄地撤退。
不论是武器,还是战斗技巧,军队都远远的超过强盗,况且,军队身陷包围,是为了生存在战斗,失败,就是死,而强盗们明显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干得漂亮!再冲一次,必破贼军!”特列瓦里昂对舒华的战果大为赞赏,“强盗就是强盗,敢围攻我们第二军,简直就是找死!”
舒华大口喘着气,指指身边。随其出战的士兵,大多伤痕累累,疲倦不堪。冲阵虽然对敌方的士气打击很大,但己方却因此耗尽了作为预备队的第一小队的体力,短时间内是无法再次出击了。
“你来指挥,我带人再冲一次。”特列瓦里昂道。
特列瓦里昂的出击,几乎是毫无悬念的压垮了强盗们最后的士气。终于在太阳西落之时,强盗们的战线崩溃了,四散的强盗们此时却显示出了良好的逃生技巧和体力,只在眨眼间,就逃得四散无踪,原本包围得严严实实的战场,立时变得稀疏空旷。唯见地上只留下满地的尸体,不时有重伤未死的,痛苦呻吟几声。
瑞克看着身边倒下的战友们,就在昨天,大家还在一起聊天,今天,就成了永别。他并不伤心,一日的撕杀,已经死了太多的人,同伴,敌人。心中对死亡已经麻木了,或许,下一个,或许就是自己。
“瑞克,你认为强盗们为什么撤退?”舒华艰难的走近,身上满是血迹,手上的剑也断了。瑞克慢慢地包扎伤口,沉思了半响。“是他们怕了?”
“完全正确!”瑞克用力的拍了拍瑞克的肩膀,带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倒抽一口气,“谁都知道,只要他们能继续进攻,消灭我们只是时间问题,他们人多!可是,他们死了这么多的同伙,他们怕了!他们不想为了昨天还在为了多分一块钱而互相残杀的同伙把自己的命丢在这里!所以,他们最后士气崩溃而逃跑!”
瑞克数数还活着的士兵,不到六百个,强盗们的尸体显然超过千具。
三千人的围杀,却用一千人的生命,只换来了敌人四百人的死亡,是人,都会精神崩溃。
“瑞克,我们去追击强盗!”舒华眼睛闪着光。
“什么?!”瑞克不可置信的紧盯着舒华,好不容易敌人才撤退,居然要主动进攻?他一定是个疯子!可是……这,或许是个好主意!
强盗们一定会认为官兵们会立刻进入附近的城市修整,所以绝不会想到官兵们会在这时反击,而且,由许多个团伙合并起来的临时组织,在重创了官兵后,很可能会分道扬镳。毕竟,官兵们已经没有可能在短时间内继续围剿强盗了,那联合的基础就消失了,他们此刻最重要的是找个秘密的巢**躲藏起来,救治伤员。
瑞克陷入沉思。
这可能性很大,但还有可能强盗们决定继续为了自己的其他利益而依旧联合在一起。况且,即使分散了,在人数上,依旧可能比己方要多得多。他们还有一千五百人呢!
这是个赌博。拿自己生命做赌注的赌博。
舒华咬牙道:“老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兵,第一次被贼设计,这口气老子咽不下!”四周的士兵们有听到的,也愤愤地应声同意。舒华站起身,大声道:“老子当兵的第一天起,就知道自己是条贱命,说不定哪天就没了!可老子从没想过,会死在一群强盗的手里!强盗是什么?!人渣!狗屎!老子不能死在这种东西的手上!可今天,有多少弟兄就死在这些王八蛋的手上了!老子要替他们报仇!要替自己报仇!”
四周的士兵们轰然大喊:“报仇!报仇!”
舒华大声喊:“是条汉子的,跟我走!”
能站起来的士兵,纷纷围拢。
“好,我和你去!”瑞克终于回答道。在心里,他对永远留在这里的兄弟们说,等着,我们去报仇了。
对舒华的疯狂计划,特列瓦里昂微一思索,就明白此时自己是无法阻止了,不由苦笑着同意。于是由舒华挑选伤较轻的士兵,组成一个二百人的突击敢死队,追击强盗联军,其余人护送重伤员去最近的城市治疗。
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这一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这一天,欢声笑语,莺歌燕舞。
这一天,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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