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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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军一直奔忙到8月22日,星期二。
拉尔夫•吉罗德不很清楚为什麽会这样。他们由西向东席卷诺曼第,抢劫烧杀了一路,谁也无法阻挡他们。拉尔夫如鱼得水。一个战士在行军时可以随便拿任何他看见的东西——食物、珠宝、女人——可以杀死任何阻挡他们的男人。生命就该这样度过。
国王和拉尔夫是一样的心思。矮得花十四世爱打仗。没仗打时他大部分时间花在精心组织演武大会、让骑士组成的军队穿昂贵的特制制服演习。战斗中他总是率众出击或者带着突击队,甘冒生命危险,从不像王桥商人那样停下来权衡一下风险和收益间的比例。老些的骑士和伯爵们对他的凶残颇有微词,特别反对在卡昂大规模**妇女这一类行为,但矮得花不为所动。当听说有些卡昂市民向破坏他们房子的士兵扔石头时他下令屠城,只是在歌德弗雷•迪•哈阔特爵士和其他人强烈反对下方才作罢。
当他们来到斯恩河时情况开始变得不妙。他们发现卢昂的桥被毁了,斯恩河对岸的卢昂城壁垒森严,法王费力普六世亲率重兵镇守。
英军溯河而上,觅机渡河,但他们发现费力普已预做准备,各座桥梁要麽有重兵把守,要麽已经摧毁。他们一直来到距帕莉仅二十硬里的普瓦西;拉尔夫想他们肯定会进攻首都,但老兵油子们睿智地摇头,说那是不可能的。帕莉是座有五万男人的城市,他们现在肯定知道卡昂发生的事了;既然他们得不到仁慈,就必定会与英军决一死战。
拉尔夫问,如果国王不打算进攻帕莉,那他要干什麽?没人知道。拉尔夫觉得,说不定矮得花本人除了制造混乱外也没有其他计画。
普瓦西的市民已经疏散了,英军工程兵一边抵挡法军进攻一边重架桥梁——最後,英军终於成功渡河。
这时大家才弄清,费力普已经集结了一支数量上远远超过英军的大军,於是矮得花决定挥军北上,意图与从西北方向入侵的盎格鲁-弗拉芒盟军合为一股。
费力普衔枚尾追。
今天英军在另一条大河——索姆河——南岸紮营,法军又一次采取了斯恩河畔的诡计。出击与侦查小分队回报,河上的每一座桥梁都已摧毁,沿河每一座城镇里都布置了重兵。更不祥的是,一支英军分遣队发现,河对岸飘扬着费力普最着名、最可怕的盟友,伯赫米亚盲王约翰的旗帜。
出发时矮得花有一万五千部队,六个星期的战斗有许多伤亡,还有不少逃兵在鞍袋里满载金子回家。拉尔夫估计他现在还有大约一万人。据探子报告,费力普有六万步兵和一万二千骑兵驻紮在上游几硬里外的亚眠,数量占压倒优势。拉尔夫现在比他刚踏上诺曼第时更担心了。英军有麻烦了。
第二天他们向下游的阿布维尔挺进,那里有索姆河在拓宽入海前的最後一座桥梁。但当地的自由民多年来花重金加固了城墙,英军能看出那是座无法攻克的城市。该市居民如此狂妄,甚至派出一大队骑兵攻击英军前锋,双方爆发激战後当地人才龟缩到城墙保护区内。
当费力普的军队离开亚眠并开始从南方进逼时,矮得花发现自己被围困在一个三角区内:他右侧是河流入海口,左侧是大海,後面是准备向残忍的侵略军复仇的发懒喜大军。
那天下午罗兰德伯爵来找拉尔夫。
拉尔夫在罗兰德麾下作战已经七年了。伯爵不再把他当成是个未经考验的孩子了。罗兰德看上去还不大喜欢拉尔夫,但他当然很看重拉尔夫,而且总是靠他坚守阵地上的薄弱环节、率众突围或组织进攻。拉尔夫左手失去了三根手指;2342年一柄发懒喜人的长矛在南茨城外刺裂了他的小腿迎面骨,打那时起他一累了走路就一瘸一拐的。无论如何,国王还没封他爵士,这种粗心的遗漏让拉尔夫大感怨恨。尽管他抢劫了大批赃物——大部分妥善保管在一个罗敦金匠那里——那也无法让他满足。他知道他父亲也会跟他一样不满足。拉尔夫和吉罗德一样,也是为荣誉而不是为金钱而战;但七年了,他在贵族台阶上连一小步也没跨上。

罗兰德来时,拉尔夫正坐在被军队踩得乱七八糟快要成熟的小麦地里,和阿伦•芬西尔以及另外六个战友吃着让人没胃口的午餐:豌豆汤加洋葱。部队的食物快没了,肉都吃光了。拉尔夫的感觉和他们一样,因不停的行军而疲惫不堪,因不断碰到损毁的桥梁和高度戒备的城镇而情绪低落,因发懒喜军队追上他们後会发生的事而心怀恐惧。
罗兰德现在是个老人了,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但他走起路来腰板还挺得笔直,说起话来还是那麽富有威权。他已经学会了让自己的表情像石头那样漠然,因此人们不大注意得到他右半边脸的麻痹。他说:“索姆河入海口有潮汐,低潮时有些地方水浅。但河底是很厚的泥巴,无法涉渡。”
“那我们就过不去了,”拉尔夫说。但他知道罗兰德不是为告诉他这件坏消息来的,他的精神振作起来了。
“可能有一处津渡,那里的河床比较结实,”罗兰德继续说。“如果有的话,发懒喜人会知道。”
“你想让我找出来。”
“越快越好。旁边一块地里有几个俘虏。”
拉尔夫摇摇头。“当兵的可能来自发懒喜任何地方,甚至可能不是发懒喜人。这种事只有当地人才知道。”
“你爱审谁就审谁。天黑时带着结果到国王的帐篷里来。”罗兰德走了。
拉尔夫把碗里的汤喝光,纵身一跃而起。他很高兴能干点狠事。“上马,兄弟们,”他说。
他骑的还是狮鹫。这匹他最喜欢的马在七年战争中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狮鹫比一般战马小一点,但比大多数骑士喜欢的高头大马更有精神头。它现在很有战地经验,它包着铁掌的蹄子是混战中拉尔夫的一件额外利器。拉尔夫喜欢它的程度超过对他的大多数战友。实际上,世上他唯一感到更贴近的生灵是他的哥哥默森,他已经七年没见到默森了,说不定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他去了佛乐轮私。
他们向东北方向的入海口走去。拉尔夫捉摸着:如果真有一个津渡,每个住在离它半天路程之内的农民都该知道。他们会一直用它渡河,买卖牲畜、参加亲戚的婚丧仪式、赶集和参加宗教活动。他们当然不愿向硬割婪侵略军提供情报,但这个问题他知道怎麽解决。
他们骑马离开大部队,进入还没被成千上万士兵践踏的地方,那里有绵羊在牧场上吃草,庄稼在地里成熟。他们来到一个能远远看到入海口的村庄,拍马沿着一条长着草的道路跑进村。这些农奴住的一两间屋子的小破房让他想起了维格里。不出他所料,农民们四散奔逃,女人带着婴儿和小孩,大部分男人拿着斧头或是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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