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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少爷也累小孩也累,基本上检查完作业听了会儿歌就困得招不住了。晚上小孩倒乖没再跟他哥挤成一堆,倒是吴少自己伸手揽住了小孩的脖子。
天亮少爷起来给小孩做了早餐,然后倒到床上继续补眠。小孩很不忿的在走之前又摇晃了少爷几把,把他哥成功吵醒之后屁颠屁颠的出了家门。
到了学校竟然没见瑞明,座位上空空的,课桌上散着明亮的晨间阳光。
三儿把眼睛定在瑞明的桌子上看了看,随后自己坐下书包放好,开始拖着腮帮子看窗外。
第一节英语课,缺席的沈瑞明好像根本不存在。没有老师过问没有班长点名甚至连听写轮到他们小组都自动跳过去。好像沈瑞明只是可有可无的一个学生,来或不来,都是没有人舍得过问关心的。
第三节数学课瑞明拖着书包晃晃悠悠从后门走进教室,正在讲课的老师转脸看了看他,没有任何表示愤怒或者生气的表情。三三两两的学生转脸看看瑞明,然后继续走他们的神听他们的课。
还是和往常一样,瑞明来了就睡觉,一觉睡到下课铃响。
三儿坐在前面没有起身,也没有回头看他。
瑞明坐在后面很安静。没有冲出去找烟抽,没有从桌肚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也没有去犯贱故意招惹坐在正前方的吴三儿。
最后三儿还是没憋住,转脸伸手把瑞明拉出教室。瑞明任由他拉着,一路走到楼顶。楼顶没有人,只有放肆而耀眼的正午阳光。瑞明稍稍闭了眼睛,转身甩掉三儿的手,伸手摸了摸额头,整个人像是被拖垮了,慢慢吞吞走到阳光的阴影处。
“你一天到晚到底跟谁较劲?昨天晚上干吗了今天能困成这样?老师都不管你了你还想怎样?”
小孩跟在瑞明**后面朝他喊。瑞明自顾自从兜里掏出根烟塞进嘴里,不紧不慢回头看他。
“……关你啥事?”
“我就是受不了你这样!”
“……那你要我怎样?”
瑞明淡淡地笑着,眼睛里明显带着戏虐,伸手揽过小孩的脖子,稍微一使劲,把小孩的脸轻轻拉过来。
“好好上课别总睡觉!”
瑞明静静看着三儿的眼睛,三儿无畏无惧毫不退让。
“好眼神。”瑞明松开手。“不过不好意思,我做不到。”
三儿站在原地定定看着瑞明。他只是不喜欢全班人只当沈瑞明从来不存在。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询问他,好像他来不来都无所谓。他在不在都是空气一样,没有朋友没有关心,甚至连一个关切的眼神都显得异常多余。
瑞明看了看三儿,再次伸出手揽过三儿的脖子。只是这一次瑞明很用力,小孩被他硬生生扯过去,脚步甚至有些踉跄。
瑞明认真看着小孩的眼睛。那里面坦坦荡荡,异常明亮。
“……干吗?”
三儿被看得不好意思,想挣脱又挣不开,脸上稍稍有些泛红,在瑞明的角度看过去,更显得秀色可餐。
瑞明看着他脸上的红晕,暗自低下头去笑了笑,慢慢松开了自己的右手。
“没啥。我只能答应你上语文课不睡觉。”
“也成,慢慢来。”
三儿挣开瑞明的手,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马上又像想起了什么,故意往瑞明旁边的栏杆上一靠,好像一步都不能离开他。
瑞明低下头看着三儿的帆布鞋。旧旧的,暗红色。鞋带是蓝色,突兀又显得莫名好看。三儿的校裤拖拖沓沓的,堆在鞋面上,被阳光照出一个又一个深蓝色的细影子,好像细细的丝线,一直缠到他的心里。

上课铃响,三儿硬掐掉瑞明的烟把他拖进教室坐好,然后自己回座位摆好课本,静静看向教室门口。
瑞明懒懒的坐在小孩的后面,眼睛只盯着三儿的后脑勺。
两个旋儿,脾气倔,可惜头发却软,好说话。
他不自觉的对着这两个发旋轻轻微笑。教室跟黑板好像也不再如此可恶了。
中午还是跟着瑞明吃完饭回家睡了一觉,下午只有一节正课然后是班会。五十几个人呆坐着听完班主任的总结批评,在下课铃响起的时候拉帮结伙涌出教室。
瑞明拽着三儿和他的书包急匆匆走出教室,出了大门直接打辆车把三儿塞进去,然后掏出电话拨通苏娟的号码,跟她说晚上去八个半,之后就很干脆的挂电话关机掏火机点烟。
瑞明带着他在酒吧附近的快餐店随便吃了饭,就直接揽着小孩的肩膀进了地下厅。要演出的乐队还在调音,没有观众只有乐队和调音师。三儿跟着瑞明走到舞台边上的红桌旁边,看见一个留着刺猬头的酒棍朝他们转过脸来。
在看到刺猬头徐漠之前,三儿真心认为乐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家伙。但是徐漠的脸,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已直直打断小孩最初的设定。
“啊,带了个小跟班。不错不错,走近点让我看看!”
“你滚远。”瑞明把三儿按在离徐漠比较远的位置坐下,自己伸手开了瓶酒。
徐漠看着三儿笑了笑,很自然的朝他伸出右手。
“我徐漠。你怎么称呼?”
三儿伸出手回握他。“叫我吴三儿就成。”
徐漠的漂亮跟乐乐是完全不同的。他长得一点不女气,但就是出奇的漂亮。很难形容的感觉,简洁纯粹的美,不带阴柔,且没有一丝多余。
三儿察觉徐漠同样在观察他,并且眼神之中明显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瑞明喝完啤酒有些暴力的抹完嘴唇,就被徐漠拉过去亲了一口。
“你他妈找死!”瑞明像触了电一把推开他,用手背使劲在嘴上擦了擦。徐漠好笑的看看他,自己又把瑞明拉过去狠狠灌酒。两个人倒也不当真,好像早就习惯。只是在三儿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无法定义的相处模式。
徐漠从瑞明兜里摸出根烟点上,笑嘻嘻的站起来掂着瓶酒走上舞台。三儿看到他站起来的样子,看到他手腕上杂七杂八的褐色伤痕。三儿看见他穿的白色T恤,上面画了几只彩色小鹿。一条黑色长裤,瘦到根本撑不起来。左腿根上帮着一条暗红色方巾,一双浅棕色牛皮男拖,疲疲沓沓的,跟着他左右乱晃的离开圆桌。
徐漠把酒瓶子扔到鼓架上,鼓手骂了他一句盯着他从旁边拎起吉他。一把暗红色的Gibson·SG,上面杂七杂八贴了很多性手枪雷蒙斯冲撞pattismith等等等等小贴纸。瑞明在底下朝他们打了个口哨,贝斯顶着个黑人头跳到徐漠旁边,让三儿一生难忘的首次演出就装摸作样正儿八经的开场了。
如果非让三儿说出个为什么,他说不出来。他说不出自己为什么喜欢徐漠在台上不安分的跳来跳去,他说不出自己为什么喜欢贝斯手刻意把琴佝偻着弹来弹去。他就是喜欢他们简单的鼓点简单的和弦简单的噪音简单的歌词,甚至连他们满不在乎一身轻松的表情,好像什么都不值得放在心上,好像琴和话筒只是玩具根本不足为奇用不着认真的玩世不恭,都已经深深将三儿定在了他们的世界之中,只叫他心甘情愿,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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