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缘起缘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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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了霍去病同行的提议,但接受了百金当刀的交易。
有便宜谁不占呢?但是有些便宜绝对占不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令霍去病忽然间对我们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但是敏锐的直觉让我嗅到阴谋的气息。何况更重要的是,我真的、真的再也不想跟朝廷扯上任何关系,我只为了一个人而来。
霍去病没有勉强我们,只是小鹰不明白我的心思,急得直扯我的衣袖,我强行把她拽回房间,门一关,转身逼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小鹰一愣,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我?沙漠之鹰。”
“别跟我装蒜。”我声色俱厉。“休屠王的身份何等尊贵,他若想要一个女子还不是易如反掌,哪轮得到我来相救?再者,你沙漠之鹰脚底抹油功神出鬼没,怎么那么容易就被匈奴人捉走?最可疑的还是离开休屠部落那夜,就算有银牌,你破衣褴褛,我奇装异服,不查问清楚就糊里糊涂放行,你当匈奴兵是白痴还是当我是白痴?我警告你,最好跟我说实话,否则我会把你当成匈奴奸细交给汉朝军队,他们一定会将你处死。”
“姐姐。”小鹰似乎吓呆了,差点哭出来。“我,不是……奸细,我真的不是奸细,我只是想……”
“想怎样?”我死死盯着她,自己都能感觉自己的凶相毕露。“想来大汉为你们匈奴收集情报?”
小鹰终于哭出声来,委屈地叫道:“我只是想见到他而已。”
“他?哪个他?”我惊讶。
“就是霍……霍大人。”脸飞红霞。
“啊?霍去病?”事情急转直下,我扬起眉张大了嘴巴。“你跟我来汉朝就是为了见他?”
情奔小霍?!
小鹰望着我,泪眼盈盈地点点头,梨花一枝春带雨,这句诗情画意的语句从前只是在书上看过,今天算是亲眼见识到了,情态之美真是美不胜收难以用言语形容,连我都心生怜惜。这丫头,标准祸国殃民的好胚子。
到底是淳朴无心机的好孩子,我连逼带吓,就什么都说了出来。
这是个非常纯美的一见钟情式的暗恋故事,主要剧情如下……
阿济公主:休屠王与楼兰女子所生,春天霍去病随舅父卫青出征匈奴时,阿济曾亲眼目睹他率兵直捣匈奴大营时的英姿,从此一见钟情,暗恋上敌方的将领,屡次欲往汉朝,均被父亲阻挠,甚至被关锁禁止外出。某天成功逃出,却被父亲追踪,于是恰巧遇上我,天赐良机地上演一出英雌救美,并顺利随我进入汉境。至于雁门关外被匈奴兵掳掠,则因大意所致,她根本没想到身为匈奴公主,会被自己人掳劫。
我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如果她真的另有所图,根本不必承认自己公主的身份,休屠王的女儿,对于汉廷来说,也会有利用价值吧。
“姐姐,我喜欢他。”小鹰(我喜欢这样叫她)拉着我的衣袖,双眼水汪汪地含着恳求的意味。“我们跟他在一起吗?”语言表达错误,正确的应该是:我们跟他在一起好吗?
我抚了抚她卷曲的头发,心里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世上自是有情痴,古代、现代、男人、女人,只是其中一定不包括霍去病。短暂的二十四年生命,最辉煌的岁月全都献给了战争。古今中外,一提起这位名将,联想的是六次出塞的赫赫战功:“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豪言壮语,更浓缩了他一生的理想。爱情与女人,好像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并没出现过似的,至少史书上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一丝一毫都没有,只留下一个不知其母姓名的霍嬗。
这绝色的匈奴少女,会成为霍嬗的母亲吗?只怕是也伤心,不是也伤心。
我想得出神,她听不到我的回答有些着急,连唤两声“姐姐”,我如梦初醒。
“我们不跟他在一起。”我起身去收拾衣物。
“为什么?”小鹰皱起好看的眉头。“姐姐不喜欢他?”
我笑了,说:“不是,姐姐也很喜欢他。只是因为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不想跟官场的人打交道横生枝节。”
“为什么?”小鹰似乎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因为官场的人都好复杂。”我深有感触地叹息一声。“跟他们来往会很辛苦,我不想让自己辛苦。”
小鹰听得似懂非懂,歪着头想了半晌,忽然说:“我不怕辛苦,我喜欢他不辛苦。”小丫头眼睛放光,爱意溢于言表,如此坦率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意,倒真让我羡慕。一见钟情呐,不是人人都能经历的。
我正色说:“他可能会有很多妻子。”
“我知道。我父王也有很多妻子。”噢,总算找到匈奴跟汉朝的共同点。
“他可能没有很多时间来陪你。”
“我有很多时间陪他。”小鹰眨巴着眼睛,固执地望着我。我怀疑她根本没听懂我的话。
我叹了口气,加重语气更清楚地说:“如果他不喜欢你怎么办?”
“我喜欢他就好了。”丫头一脸天真。
唉,败给这个“单无子”了。
心里却有微微的酸楚。因为嫉妒而有的酸楚。爱上自己国家的敌人,对于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是种痛苦和折磨吧。但是小鹰不是,在她单纯的心里,没有过多的束缚和复杂的想法。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去追求,在爱情面前,没有汉朝将领跟匈奴公主,甚至没有任何的条件,有的只是喜欢上一个男孩的女孩。多么简单又多么可爱。
而这么简单的事我却做不到。太多的计较,太多的原则,所以注定痛苦。
“好。”我压抑着内心的翻腾,鼓励她。“既然这样,我支持你。”
小鹰努力消化着我的话,恍然而笑,娇颜如花:“姐姐,我们跟他一起?”
我摇摇头说:“是你跟他在一起。我有事要办,不能跟你们同行。”
小鹰有些惊慌:“姐姐要走?不要丢下小鹰。”
“傻瓜。”我笑了,抬手揉揉她的头。“你跟我在一起,就没办法见到霍去病。你是想跟我在一起,还是跟霍去病在一起,两个人必须选择一个,明白吗?”
小鹰呆了呆,精致的脸庞上浮出苦恼和为难,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求助似地望着我:“姐姐,我……”
“去找他吧。”我说。“告诉他你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
“可以……吗?”小鹰犹犹豫豫的,小脸儿可全写着兴奋期待。
“去吧。”鼓励地拍拍她肩膀。“我们这么漂亮可爱的小鹰,他一定喜欢。”
通常女人喜欢的女人,男人也会喜欢。
门外有人敲门,又是霍去病派来的士兵,手上拿个小布袋,说:“骠姚校尉吩咐将这些钱币送给二位姑娘,以作路费之用。”
他倒是有心。(骠姚校尉霍去病的军中武职,“骠姚”二字意为勇健轻捷)
我接过来道了谢,问道:“大人现在哪里?”
士兵说:“正在整装,半个时辰之后上路回长安。”
我转眼看小鹰,笑道:“听见了吧傻丫头,半个时辰之后人家就走了,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小鹰咬着下唇,俏脸一片潮红,蓦地站起身向外跑去。
那袋钱币约有五百文,足够路上吃用了。找了块布权作包裹打包好衣物,再到后院的马厩里准备涮涮马,顺便等小鹰的消息。队伍即将开拔,住在驿馆里的兵员也都在打点行装,马厩里涮马的、备鞍的士兵都在忙碌着。
我旁边就有个高高粗粗的士兵,是个大嘴巴,一边涮马一边跟我聊天,从窦婴被诛到田蚡之死;名声显赫的大侠郭解被诛族;王太后已经归天;平阳公主正在孀居;卫霍的势力如日中天等等等等。
我向他提起晏七行,他一脸茫然,根本不识其名。
早就料到了,没有我的历史,也不会有晏七行。如今的他也许只是一个最平凡的男人,在最平凡的地方过最平凡的生活。我希望是这样,因为这也是我所向往的,只差一步,就是找到他,然后一起渡过平淡岁月,只要这样就好。
回到房中,小鹰已经回来,头低着卷发垂着,坐在榻上发呆。
显然事情并不顺利。
“他拒绝你?”我坐到她身边。
小鹰抬起脸,沮丧地点点头。
“你怎么说的?告诉他你喜欢他了吗?”
小鹰委屈地摇头说:“我只是跟他说,想跟他在一起……他很生气,他说的话,我不懂……他不肯带我走。”说着泫然欲泣。
“没关系没关系。”我搂着她肩头安慰着。“你的汉话说得不太好,也许他没听懂,这样,我去替你跟他说,你等我。”

说实话倒有些欣赏小霍,美女当前居然不动心,难得。不过我真的想玉成此事,不单单为了小鹰,也为了小霍,再往大了说是为了汉朝。我只能嘲笑自己的卑劣,因为我已经将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变成一桩交易。
庭院里兵马预备得整齐妥当,小霍一身戎装正准备上马。
“霍大人留步。”我高声嚷着,幸好赶得及。
小霍微蹙了下眉,向我走过来问:“洛姑娘有事?”
“大人有礼。”我态度谦恭,礼多人不怪嘛。“听说大人即将回程,洛樱特来谢大人赠送路费之情,二来,洛樱有一事有求于大人。”
“如果是令妹的事,洛姑娘就不必多说了。”霍去病停下脚步。“匈奴未灭,去病无意于此。”
我快走几步凑到他跟前,也不跟他啰嗦,单刀直入低声说:“就是为了你的灭匈大业,你更要接受她。”
霍去病对我突如其来的不敬表现有些诧异。
“请借一步说话。”我说。
回到正堂,我开门见山地说:“其实小鹰是休屠王的女儿。”
“什么?”霍去病大吃一惊,手按剑柄发出“卡”的声音。
我赶紧说:“不用激动,她绝对不会害你。不但不会害你,她还很喜欢你,甚至为了你抛下公主的身份跑来汉朝,霍大人,她是爱你爱得傻了。”
除了小鹰那没来得及就被拒绝的不完全表白,估计小霍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有女人这么公开地跟他谈“喜欢呀爱呀”之类的话题,脸登时红得跟番茄,怒道:“洛姑娘,我敬你剑术高明,本有意结纳,但你如此交浅言深出言无状,岂非无礼之极?何况无六礼不成婚姻,向来婚娶之事,皆由男子央媒下订,岂有女子自己出头之理?她既是匈奴女子,不晓得礼仪也就罢了,洛姑娘难道也不知世间有廉耻二字么?”
名将忽然变成卫道士,我被他数落得有些吃不住劲,这脸立刻垮下来,要照以前的脾气就该发作了,但是……身为师傅,何必跟徒弟一般见识,我忍。
忍是忍了,心里不痛快,说:“我不认为女子主动向男子示爱就是无耻,相反我认为那叫勇敢。她有喜欢你的权利,当然你也有拒绝她的权利。不过,我现在跟你说的不是婚姻而是汉匈之战。霍大人认为打击匈奴最大的难处在哪里?”
显然霍去病对于我跳跃的思维不太习惯,脸上的表情怪怪的。
我自问自答道:“是在最短时间里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目标,然后歼灭它。论实力咱们比匈奴只强不差,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无法彻底清除这个大患?打仗需要对手,找不着对手打什么仗?匈奴人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所以他们的战术就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逃我追。茫茫草原千里沙漠,如果不熟悉其地理,不了解其习性,你连人家的影子都摸不着。就算有再大的本事再好的谋略有什么用?加上后勤供给的问题,长途奔波后士气的问题,这支军队要么无功而返,要么倒霉碰上匈奴大军损兵折将。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其它原因相信你比我更清楚。”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逃我追,这种匈奴人最擅长的游击战术,想不到两千后被另一位军事伟人所用,而且大放异彩。
“继续说。”霍去病的神情渐渐淡定。
我神秘地一笑切入正题,说:“我们阿济公主有两个本事,一是速度,她跑起来比风还快;二是熟知沙漠及草原的地理环境,对于匈奴人的生活习性更了如指掌。如果她能死心塌地地跟着你,你说会怎么样?”
小霍定定地望着我,忽尔冷笑:“若她是匈奴派来的奸细,你又怎么说?”
我也冷笑:“我中有敌,敌中也必有我,霍大人,你这么聪明,应该想得到。”
霍去病若有所思地望着我,问道:“洛姑娘因何对此事如此热心?”
“三个原因。”我说。“第一,小鹰得偿所愿;第二,对我们大汉有利;第三,我可以放心去办自己的事。三全其美的事,洛樱何乐不为?”
他不肯放过我,又说道:“洛姑娘既如此关心国家大事,何不索性留在军中,以一已之力,报效皇帝陛下。”
“皇帝陛下身边有大人你就行了。”知道他已经被我说动,心里挺高兴。
外面有人声道:“禀报骠姚校尉,李息将军请校尉尽快起程。”
霍去病看了看我,说:“若他日洛姑娘改变主意,不妨前来找我。”
掸掸征袍,大步向外就走,边走边说:“叫她同行罢。”
我心头一喜,成了。
有人缘起,有人缘灭,小鹰跟小霍属于前者。有些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对于他们二人来说,只是一个机会。凡事都有可能,只要有机会。
那么,我跟晏七行呢?
离别使人怅然,对明天的憧憬又令人充满期待。骑马飞奔在汉朝的土地上,熟悉的泥土气息迎面扑来,令人倍觉亲切,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爱这片土地,喜爱这个本不属于自己的时代。
我没有去长安,直接去了辟谷。
辟谷空谷静静,湖水蓝蓝,秋天的桂树满树繁花,香气袭人。没有医庐,山洞还在,只是没有铁门,里面更没有汽车。从前的一切似乎只是一副铅笔画,被人用橡皮重重地抹去了,不留一丝痕迹。
倚坐在桂花树下,凝望着静静地湖水,我思索着下一步行动。
其实在这之前,我早有打算,有三个地方一定要去,辟谷、长安、淮阴。地方虽然确定,但用什么方法却是个难题。无电视无报纸无互联网除了一个人两条腿之外什么都没有,而别说大汉王朝,就算是一个偌大的长安城,找个人都好比海底捞针,所以方法很重要。我不想满世界的跑用十几二十年的时间去找一个人,然后两人都白发苍苍时才能见面,虽然深情,但不是我的风格,我不会用这种方式去见证我对爱情的执着。
用什么方法呢?
几天后,我回到长安。
牵着马儿,我在人丛中穿行。踩着古朴的青石地,置身在熟悉的街市上,热闹的人群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汉帝国,我回来了!
先去了晏七行昔日的府第,发现变成了博望侯张骞的居所。再去了当年的肖洛馆及自己的府邸,那里也变成了寻常民居。物是人非,不变的只有我。欢喜很快变作沮丧,如今的不但没有了爱人,连家也没有。
汉代的平民出门是件非常不方便的事,因为客栈之类的服务非常的少,驿馆又不向平民开放,所以通常出门的时候都自带干粮。但若出远门,自备干粮自然就不可能,故此每个城市中也会设有一两家饭店客栈,直接受驿馆的管理,供平民旅客住宿及提供饼、肉干、熟食之类便于携带的食物,对于我来说,实在是过于简单了。
但是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只得凑合了。好容易找到客栈,出示了在雁门郡签发的通关文牒,店主才让我住下。胡乱吃了东西,想着当务之急,是找小霍要那一百金,有了钱才好办事。
现在的我,真的是从头开始了,不止是爱情,还有生活。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连宵禁都恢复了的长安城寂静如死,我躺在矮榻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用什么办法来寻找晏七行最快最有效?人海茫茫,找一个人实在太难了。但是我找他难,让他来找我呢?
忽然想起和田玉被偷时,我曾经想将剧离的画像贴满长安的事。当年没做的,现在做!就画它几百幅晏七行的画像,在长安,在淮阴,凡是可能的地方甚至是整个大汉帝国,全都贴满了,这样,不用我找他,他就会来找我了。这个主意绝吧。哈哈!
想到这么个好主意的我兴奋得一夜也没睡好,第二天一早就爬起来,跑遍了整个长安城找懂得画像的人。为什么找别人不亲自动手?因为我只会画西洋画,对于国画一窍不通。
可是,跑了整整一个上午,代写书信的先生是有,代画画像的画师可就少得可怜了。好容易找到一个又笨得要死,无论我怎么形容他都没办法画得出来,气得我一把抢过他的毛笔自己画,结果没画出晏七行倒画出个钟馗来。
上哪儿找一个能领会圣意的画师呢?难道非得要自己亲自造纸画像,此法方能可行?
垂头丧气地越过小巷,步入长安城正街。现在该怎么办?我叹息一声,决定去找小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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