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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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的十月一号傍晚,我哥吸毒了。他让我替他保密,我一口应下。
他说吸一次不会上瘾,只要以后不再吸就是了。我问他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我也想试试,尝尝毒品是什么滋味。
说出这句话之后我被他狠狠敲了一下头,这是在我们回家的路上的事。
毫无疑问,我哥爱我。
我所居住的地方名字叫做“弥渡”,相传是诸葛亮当年下云南七擒孟获时所取。据说当时这儿是一个湖,上面烟波缭绕,诸葛亮必须跨过这片湖才能到达孟获的老窝去擒他,所以当他在迷迷糊糊中渡过这片水后,便有感而发,在岸边的一块大石上提名“弥渡”两字。若干年后,不知是地球的哪块板块不老实地一动,于是这儿的水便干涸,接着湖岸演化为群山,湖底变更为良田,由此引来了这片土地上的祖先。可能是他们无意中发现了当年的大石,便糊里糊涂地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可能他们当时还认为这是神对他们的眷顾,因此训导子孙们要供奉神灵,所以这儿至今为止还存留着浓浓的迷信气息,而且这地方似乎还有点大清朝闭关锁国的味道,与外界闭塞得紧,以至于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一年省里修高速公路,原计划的路线中有一条是直穿小城腹地、在214国道旁扩建,而且据说是最佳路线,但是当时的县委书记一口拒绝,说什么占地、移民之类的扰民行为会惹怒民众,于是作罢,人家绕过我们县去临县修了。后来传出消息说当时的县委书记是旁边那个县的,当地政府许允他只要他不去争那个项目,等他退下后直接让他回去享福:在该县最好的地段上给他一幢别墅、一辆三菱外加两百万人民币,当然,这只是据说。不过不置可否,那条路确实为那个县带来了生气,而且自那之后,铁道也绕过我们了。最终县里后悔了,可世上哪有后悔药,所以弄到现在是不闭关都不成了。原因很简单,山那边的几个县不是高速、铁道,就是电站、工厂什么的,这儿便真正成了铁三角——还好,不是金三角。
我想如果哪天有个在大城市里憋坏的异类无意中跑到这儿,当真会有世外桃源的感慨。不过我只是想,像这种天高皇帝远、大鸟飞过都懒得停下歇歇脚的地方,有见识的人应该不会来。基于这一点,在父亲的鞭策以及大哥的影响下,二十岁时我离开了这方生我养我的土地远赴异地他乡。当时,还真有点林则徐的感觉——开眼看世界、第一人。
好了,闲话少提,言归正传。
晚上我和大哥一路说说笑笑完全把吸毒的事拿来当玩笑讲。我看不出他有任何的不适,和往常一样,大哥先把我送到家门口,然后再骑车回家。
到这儿,该说说我这个哥了。
江爱民,男,云南大理人氏、白族,现年二十岁,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七十五千克,相貌俊朗,属无业游民。
这是最简洁、直观的介绍。不过说他是无业游民似乎有些不妥,因为我哥他不是二流子,但要介绍他的社会身份是什么,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或许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社会身份已经不重要了。旁人不会在乎这个。
我哥是无业游民,但是他几乎每天都在工作,十六岁过后很少能有闲下来的时候。二十岁的他在同龄人眼里叫人钦慕。用这个词,是因为他有钱、有姑娘;在长辈眼里是十足的能干孩子,才十八岁,便考得了大车驾照,而且对各种农用车颇有研究,这里所说的研究,是指修理。
他爱车,所以他开车,从这个意义上推究,他是一个驾驶员。在我们那儿,经他手上开过的车,往往能够卖到新车的价位。原因很简单——耐用。但他也并没有利用这个来赚钱,他对自己的车一直很专一,从不轻易更换出卖,这种专一,就好比对他的女朋友。
说到他女朋友,那不得不提一下。你想,在一个封建思想浓重的地方,而且是农村,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带着他的同学回家,告诉他的父母、亲人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你听了会是什么感觉?我哥当年就是这么做的,同样做的还有他的女朋友。
我那个时候刚满八岁,算是知道了一点男欢女爱的事情,暗想以后一定要像大哥这样,但是这个想法在多年后也只是一个幻影,虽然其间不乏爱情的足迹。
当时两家大人多半以为他们是闹着玩的,不过这样的玩笑已经够让他们震惊的了,要知道那几年我们那儿的婚姻几乎还停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阶段。像他们那样的算得上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在老辈门眼里纯属大逆不道之举,基于此,双方家长对他们三令五申,严禁他们往来。害怕丢了自家门面。

但是这种来自家庭的阻饶似是自古都摧灭不了爱情,相反更会激起两人的意志。我哥他们刚刚萌芽的爱情就像是从泥土里冒出的草尖受到阳光的滋养般迅速发绿,尽管这块泥土身出路人脚下。直到后来这条路上长满绿草,人们才不得不另辟大道,不再践踏它们。而从那以后,我们那儿才算真正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的婚姻自由阶段,谈恋爱在老辈们眼里才不算犯事。
至今我仍惊讶于两人的执着,究竟是什么能让两颗心紧紧地连在一块儿,不顾一切……
呵呵!留给你们读完后去想。
女孩名唤李香,和我哥同岁,家里人也是玩车的。父亲修车一辈子,大哥十三开始学车,十六岁起跑车运货。鉴于这样的出身,她身上也多少沾上了一些爱车的元素。这使得她不介意开车人因繁忙而无暇照顾家人的事实,也不介意和满身油腻的修理工说笑,同时深谙这一行的苦楚。
有时我会想,或许正是这种“不介意”和“深谙”,才造就了他们的缘分,有了我这个故事;又或许,既然说它是缘分,那便是老天注定!
到这儿,相信你对我哥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不清楚也没关系,记住一点,他是一个人,平凡的人;他还是一个好人,至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忖度的标尺是什么,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嘘……你知道就行!
我哥是独子。在农村八零年的独子的希奇程度不亚于凤毛麟角,并不是大伯有先进之明提前为计划生育做表率,而是他不行,当然,这也是据说。不知是觉得大哥一个人太过于孤单还是觉得本不该只有一个,老来得子的大伯给他取土名为“双雁”,大概是把他当两个儿子养了。
由此可见,大伯对哥的溺爱。
不过我这个哥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的娇气,当代独生子女身上所具备的自私“品质”,在他身上全见着影。从小我哥就特别大气,玩具、零食总是对村里的同龄孩子开放,算是让和他那一代的青年提早感受到了**的气息。
可能正是由于他这种与出生格格不入的性子,初中毕业后他便放弃了学业,接过大伯手中的拖拉机。为这,大伯差点被气死,还好当时的医疗条件刚好达到能够治愈他病的水平,这才使他得以在鬼门关上走了回来,病愈之后,就不再提念书的事情了。
他哪知道,十五岁的大哥已经不忍他孱弱的身体再去碰那辆颠颠簸簸的拖拉机。
大哥也很争气,才三年的时间,就把大伯手中的拖拉机变成了如今的东风153,不单如此,还率先给家里添置了家庭影院、沙发等一系列在当时还特别时髦的家具。这可着实叫大伯高兴了一把,心里仅存的那一点点遗憾也随之而去,再加上逢人便听恭维声,更使他确定自己真的养了一个好儿子。
事实也如此,假使我哥没有吸那支紫云的话。
那晚过后,我没再发现我哥吸毒,但他到底有没有再吸,我无从得知。国庆之后,我很快融入进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大哥则又开始运货。
我在学校是个十足的顽皮蛋,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赌博踢球混日子,对老师所受的知识不屑一顾。我早想好了,初中毕业就和哥一样——我也想做个好儿子。
另外,我也想学哥一样,能够在初中就把女孩子带回家。尽管现在这样的事情已经趋近平常,但我还是有点怕——除了怕爸妈外,还怕自己遇不到像李香一样漂亮、温柔的姑娘。
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代人有些早熟,而以后的,就更早熟了。可见,“早熟”这种东西也是可以传承、甚至发扬下去的。
基于这种情况,我不单在学校里混日子,偶尔也由学校偷跑出去,出没在街上的电子游戏室(当时还没有网吧这个新鲜的东西),麻将厅、水吧,小小年纪,就习了些古惑仔的脾性。
初一上半年,就像大伯以前的拖拉机,颠颠簸簸总算过去。凭借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还拿到了一份能让父母满意的成绩,可以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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