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什么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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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老头所说,这书,是一本魔书。
小时候,天放一直不明白,究竟什么是魔?
“魔的概念,其实非常模糊。对于修炼仙道的人而言,一切阻挡在自己面前的障碍,都可称之为魔。所有非己族类的东西,同样可以归于“魔”的范畴。不过,这终究只是一家所言。对于修魔者来说,魔,便是一切功业大成所在,便是无上至尊,足以毁灭一切的力量本源。”
老头的解释,听起来多少有些过于玄妙。不过那最后一句,天放却听懂了。
魔是什么?
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魔。
只要能够练成无上魔功,那你在这世上,便可以横起来走。
当然,在天放心里,“魔”的概念,显然又多了一些另外的解释。
只要能够成魔,那带壳儿煮的鸡蛋,便是想吃多少就多少。
只要能够成魔,那山里面的野物,统统都能变成火塘里的烤肉。。。。。。
在小孩子的思维里,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些最直接的东西,更加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
老头说了,扎马,也是修炼的一种方式。
所以,虽说苦点累点,天放倒也没有什么怨言。
奇怪的是,老头对于那本书,却是怎么也看不透。
天放记得,书里面有着一些颇为古怪的名词。
意魔、心魔、念魔、魔化、魔动、魔成。。。。。。
按照老头的说法,那都是对于修魔者所处境界不同的称谓方式。然而,其中具体的含意,却连他自己也不是清楚。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老头就是一个修魔者。这也是他自己所承认的。
每每谈及这个话题,老头总是显得很沮丧。
据说,他虽然知道所有的修魔手段,却仍在入门阶段不停地徘徊。甚至,就连最基本的“意魔”境界,都未能突破。
不过,这并不能够改变老头在天放心目中的地位所在。
老头其实一点都不弱。
他很强,强得离谱。
四岁的时候,天放就亲眼见过:一次,上山去劈柴禾的老头,仅用两根指头,就把一棵怀抱粗的大树生生拧断。并且,以掌为刀,在不到半个钟头的时间里,把整棵树木全部劈成尺把见方的木块。
对此,老头根本不以为意。
照他的说法,这不过是武学里最基本的招式。
只要能够坚持长时间的锻炼,将身体肌肤练得如铁如钢。就算空手搏虎,只手撼山,也并非难事。
遗憾的是,身体力量再强大,终究也和“修魔者”三个字,沾不上半点关系。
“哪怕你身为武林至尊,武功高到无人可敌的境界。你,终究还是一个人。永远也无法脱离这具臭皮囊的束缚。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比“武者”更为强大的存在。他们自称为“修者”。”
天放一直很好奇————“修者”,究竟有多强?
这个问题,他足足问了老头一年多。老头却连半个字都不肯说。
直到有一次过年,天放用两只山鸡,从镇上换来几瓶白酒。半醉半醒间,老头这才用略带兴奋且无比干涩的语言,道出那么几分。
老头曾经见识过真正的“修者”。
而且,还是两名修者之间的战斗。
那种场面,已经远远脱离了人类能够想象的程度。
他们会飞。
他们会够使用传说中任何“遁术”。
他们的举手抬足,可以杀光身边一切的生物。
甚至,毁灭任何敢于阻挡在前面的一切障碍。
那一战,老头至今刻骨铭心。
这本《天生决》,也是老头从战败的修者身上,偶尔拾到的遗物。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老头对于一切名利彻底看开。
《天生决》开头的两句话,使他再也不想过问任何世事。
“修魔者大成之日,可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
人生一世,不过百年光阴。
与天地同寿?
与日月同辉?
虽然古文一向意义晦涩,但是就算是个白痴,也能轻而易举看懂这两句话。
跑到这大山里来窝着,老头固然是有几份遁世隐踪的念头。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他自己也想尝试着看看,能否以武入魔,逆天改命?
长生的诱惑,对于他来说,比这世间的任何俗物,都难以抵挡。
遗憾的是,整整十年过去了。自己却连最基本的“意魔”境界,都尚未入门。。。。。。
老头内心的惆怅,终究不是天放所能理解。即便就算知道,他也决不可能帮其分忧。
在天放心里,老头就是自己最大的仇人。
他,必须死。
终有一天,我会亲手割下他的脑袋,宰了这个每天鞭打自己的老混蛋。。。。。。
有书念的高兴日子,总是过得飞快。
眨眼间,又到了那必须练功的该死周末。
早上起来,老头出人意料地没有要求天放继续站桩。
“扎马,不过是入门的东西。如今,你的筋骨已经调理初成。十年的桩功,足够了。从今往后,你可以换修另外一种功法。”
说着,老头不声不响地扔过一件通体浑黑的物件。
那是一件衣裳。
从式样上看,属于那种贴身而穿的无袖短褂。
只不过,它的重量却比同样体积的铁块还沉。饶是天放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才勉强将之穿在身上。
“从今天起,无论吃饭、睡觉或者任何时候。都必须随时穿着它。否则,鞭法伺候!”
这件衣服,至少要比原来绑扎在身上的铁块重上数倍。
对此,天放没有表示出任何异议。
有些话,说了等于白说。
或者说了,比不说下场更惨。
老头的命令必须服从。这已经是一老一少之间,默定的规矩。
轻则,挨上一顿鞭子。
重则,三天没饭吃。
幸运的是,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修炼方式。
就这样,穿着沉重无比的“衣裳”,在体重突然增加数倍的情况下。天放仍旧蹦跳着上了山。
六月的山里,苍翠郁郁。山崖边的沟箐中,更有一簇簇密集的野杜鹃,在绿润艳阳中,绽放出一团团耀眼的撒红。
天放这时节进山,倒不是为了打猎野物。而是为了捡菌子。
前天刚下过一阵透雨。山里的泥土,全都吸饱了水份,正在炎热的阳光照晒下,在林间草丛的表面,喷吐出一层湿润的雾汽。
这种阴湿透热的环境,极易植物生长。

菌子(野生蘑菇,云南方言称为“菌子”),便是其中之一。
伞盖拗黑,菇体嫩黄一片的牛肝菌。
通体粉白,表面却满是淡绿斑团的青头菌。
粗大如手腕,味道鲜美至极的鸡棕。
还有那形状如同枯柴,滋味儿却比什么都来得香美的干巴菌。。。。。。
每年五至九月间,下过雨后,太阳一出,便是上山捡菌的最佳时节。
随便放点油,剥几颗大蒜,用红通通的干辣椒撩锅。再放上一缕细盐,爆炒而出的菌子吃在嘴里,总会让人有种鲜得连舌头瓣儿也想吞下去的冲动。
对于山里人家而言,菌子其实并不稀罕。
那都是野地里自生自长,无主的东西。
要不,也不会用上“捡”这个词。
菌子每年就那么几个月有,可是山外的城里人极喜欢。
五月以后,月河镇上的供销社,就开秤收菌了。
价钱,也颇算公道。
捡上几个月的菌子,换上几十块钱。对于山民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顺着箐沟一直走,那向阳一片的山脊山,遍布着浓密阴郁的松毛树。
细密的松针,从树枝梢上掉落下来。日复一日,在红土地上铺满了厚厚一层。
只有在松毛树的荫凉下,才能找到最肥大的菌子。
那些出菌最多的树荫,则被山民们称之为“窝子”。
上年,在窝子拾过菌后,今年雨季一到,窝子里同样还会发出茂密的菌芽。
聪明的山民,从来不会把一个窝子里的野菌全部采光。总要留下那么一两朵当作菌种。如此一来,年年都会在同一个地方收获颇丰。
天放当然也有自己熟识的“窝子”。
前几天刚开始下雨的时候,他便已经去窝子里看过。浓密的松毛丛间,早已发出了几块巴掌大小的干巴菌。现在算来,这窝菌子应该到了可以收摘的程度吧!
半小时后,额角满是汗珠的天放,钻出了深深的箐沟,一头扎进山梁旁边的树荫里。
和他料想的一样,隐没在松软土层中的菌体,已经在温度的催化下,从土壤中欢快地绽放开来。以一种极其诱人的姿态,傲然挺立在树下枯黄的落叶间。
这饼菌块足有磨盘大小。绝对能卖上好价钱。
满面兴奋的天放,连忙摆下身后的篾箩,从中摸出一把小锄,朝着泥土深处的菌根,小心翼翼地挖去。
刚挖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听得旁边树林里一阵“晰晰嗦嗦”直响。抬眼望时,却见一个同样身背箩筐,手拿挖锄的男孩,从茂密的松毛林间走了过来。
这人,天放并不陌生。
那便是前几天刚被自己收拾了一顿的夏虎。
对于天放在这里出现,他感到非常吃惊。眼中的意外与愤怒一览无余。甚至,两只满是污垢的手掌,也紧紧篡成了拳头。
显然,他也一定知道,这里有一丛干巴菌窝子。
不过,这东西乃是无主的野物。按照山里人的规矩————先到者先得,没什么好抱怨的。
天放也不多话,只是漫不经心地瞟了他一眼。仍旧挥舞着手中的锄头,继续挖着地上的菌丛。
可能是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吧!夏虎就这样定定地站在那里,死死地咬住下唇,用一双近乎冒火的眼睛,恶狠狠地盯视着面前人。额角的骨顶上,也因为过分激动,爆突起一根根粗大的淡紫色青筋。
也难怪他会有此做态。
这丛菌子极大,加之又是数量稀少的干巴菌。若是弄到镇上的供销社,足以卖上好几十块钱。对于山民而言,相当于近半年的收入了。
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僵持着。
夏虎的嘴唇微微有些抖动,似乎是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没有道出一个字。只是铁青着脸,绷紧腮帮,恨恨地咬了咬牙。用无比怨毒的目光,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地上已经挖开的菌盘,重重地吸溜下鼻子。将身子慢慢转向松林出口的方向。
自始至终,天放都没有把他看在眼中。
打,对方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
只是不知为什么,天放忽然觉得,这个比自己大得多的男孩背影,从松林中透过的阳光下望去,竟也有着那么几份莫名的惆怅。。。。。。
突然,已经走到林边的夏虎猛然转身。一个箭步冲到跟前,死死抓住他的手臂,以一种近乎哀求的口气道:“求求你,把这丛菌子让给我吧!求你了!”
天放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良久,这才淡淡地问道:“为什么?”
得用它换钱,去看我的娘啊————”
夏虎的娘,是从大山的另外一头,嫁进夏家村的。
夏虎头顶上,还有一个大过自己半岁的姐姐。刚生下姐弟俩不久,夏虎的爹便在一次打猎中,不慎从山崖上落下,活活摔死。
山里的耕地少,且贫瘠。一亩地,打不了几斤粮食。
按照规矩,死了男人的寡妇,便没资格继续耕种村里的地。何况,夏虎的娘,还是一个从别村嫁来的外姓女人。
无奈之下,夏虎娘之好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可万万没想到,娘家人对于这个回门的寡妇,同样拒之门外。
不为别的,就因为粮食,因为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地。
如果不是夏虎的娘舅动了测隐之心,帮助娘仨在半山坡上搭起一间茅柴房,又帮着他们在山脚底下烧荒,开出几分薄田的话。可怜的娘仨大概早就已经活活饿死了。
打小,夏虎就知道饿是啥滋味儿。
一锅稀得足以照见人影的包谷糊糊,是娘仨一天的吃食。
每次吃饭,娘总是先盛出一碗清汤寡水的糊糊喝下。再把那剩在锅底的稠糊分作两碗。多的,给自己。少的那一碗,给了姐姐。
男孩比女孩金贵。这是山里人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潜意识。
就这样,即便娘饿得皮包骨头,可是地里出产的庄稼,仍旧不够三个人一年糊口。
夏虎永远也不会忘记,姐姐和娘进山的那一天。
她们俩说是进山去采果子。回来的时候,却只有失魂落魄的娘一个人。
娘的眼神是木楞的。任凭自己如何摇晃,如何追问,她也只字不提姐姐的下落。
几天后,有人在山涧沟底,发现了姐姐幼小的尸体。
后来,穿着制服戴着大檐帽的警察来了。他们用手铐把娘铐住,带上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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